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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8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053182918609

时间:2017-09-08 21:45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 吴金青、葛玉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葛孝生、李淑芹、吴金青、葛玉伦、葛玉铎、刘文君、葛玉龙、颜正丽金融借款担保合同

 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
    吴金青、葛玉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葛孝生、李淑芹、吴金青、葛玉伦、葛玉铎、刘文君、葛玉龙、颜正丽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12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于文斌:原告济南旅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与被告于文斌、商河县长途汽车总站、商河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5民初26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秦鹏程、孙永秀:本院受理原告高源信与被告秦鹏程、孙永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8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卢可军:本院受理原告杜蕾诉王庆友、卢可军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一案(2017)鲁0785民初字第265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山东益田置业有限公司、山东益田置业有限公司昌邑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卫国诉你二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6民初10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二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王满义、孙佃芹:本院审理的原告董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3民初19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牟逊明:本院受理原告雒爱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3民初19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胡营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桂芬:本院受理原告周希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3民初20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胡营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赵国明:本院受理原告郭绍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4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鹏举:本院受理原告卢宗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7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建波:郭绍全与夏九龙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郭绍全不服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开民初1593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2017年11月8日8时45分在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邹积波:本院受理杨花敬、宋立冲、林芳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孔祥杰:本院受理原告曲凡民诉你(2017)鲁0612民初2069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李忠文、于先霞:本院受理原告于培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柳斌、郐淑香:本院受理原告梁晓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刘亚天、孙绍丽、刘玉洲、李术梅: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曲少伟与被执行人刘亚天、孙绍丽、刘玉洲、李术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鲁0612执1248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申报令、执行裁定书,限你们在公告送达后三日内履行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2016)鲁0612民初110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刘炳新、于美先、赵德令: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曲少伟与被执行人刘炳新、于美先、赵德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鲁0612执1246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申报令、执行裁定书,限你们在公告送达后三日内履行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2016)鲁0612民初30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烟台乐倍商贸有限公司、烟台康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振钰、张政业、殷华杰: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新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3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杨从会、杨从嵩:本院受理杨从珊诉杨学芝、杨从绪、杨从会、杨从嵩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牟平区人民法院大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王胜旺:上诉人威海青山包装有限公司就(2015)牟民再字第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矫海生、李伟: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陈艳秋与被执行人矫海生、李伟买卖纠纷一案,现向你们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执行裁定书。限你们在公告送达后三日内到本院履行(2016)鲁0612民初208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曲学洋:本院受理原告孙娜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潘忠晓:本院受理汤玉梅诉潘忠晓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常宗菊:本院受理贺业平诉常宗菊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张玲:本院受理沈玉魁诉张玲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8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烟台多吉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烟台市隆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劲耐斯管业有限公司、山东奥邦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奥邦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奥邦家具有限公司、鞠立民、孙新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由烟台多吉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立即偿还本金5699996.28元及自2017年6月30日至实际履行之日仍按合同约定计付利息及逾期利息;2、被告烟台市隆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劲耐斯管业有限公司、山东奥邦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奥邦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奥邦家具有限公司、鞠立民、孙新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由你们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恒友经贸有限公司、烟台德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颖、李锡玲、蔺吉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由烟台恒友经贸有限公司立即偿还本金2391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266390.97元(暂计至2017年4月7日),之后至实际履行之日仍按合同约定计付;2、原告对烟台德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颖提供的抵押物经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李锡玲、蔺吉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由你们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科健墙体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邹国声、姜淑辉诉你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主张判令被告立即向登记机关撤销无效的变更登记,恢复原告的股份权及权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吕志强:本院受理原告张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陈户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青州市鲁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航天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诉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1民初13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石红华、李同明:本院受理原告许光英诉被告石红华、李同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冯庆武、祝广梅、祝清水、祝清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冯庆武、祝广梅、祝清水、祝清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张玉荣、陈军:本院受理原告潘广寻诉被告张玉荣、陈军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张光超:本院受理原告李岚诉被告张光超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玉祯、李望臻、青州市金星铝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玉荣诉被告刘玉祯、李望臻、青州市金星铝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玉祯、李望臻、青州市金星铝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海宸诉被告刘玉祯、李望臻、青州市金星铝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志刚、杨武军:本院受理原告卡特彼勒(青州)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1民初6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陈秀美:我院受理陈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1民初16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杨书博、刘崇国、陈兰芝、山东沃力奇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周学礼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郑见、徐翠、潍坊市寒亭区同胜种植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寒滨商初字第271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孙兆花、孙兆凡、潍坊市寒亭区祥润种猪场、潍坊昊泰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341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坤宁机械有限公司、潍坊昊泰经贸有限公司、彭帅、杨国桢: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340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天凤、青岛市巨盈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胶州市中达运输有限公司诉张天凤、青岛市巨盈工贸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一案(2016)鲁0785民初字第388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辉:本院受理原告高密市交运出租车有限公司诉李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心支公司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一案(2017)鲁0785民初字第119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史松峰:本院受理原告孙雪诉史松峰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一案(2016)鲁0785民初字第25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刘佳: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李凤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拟对已查封的你所有的位于高密市密水街道谭伍屯上村凤凰大街(西)3068内第五排5号1幢1号住宅房进行评估。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我院技术室(拍卖大厅),依《司法评估机构名册》选择专业评估机构。并定于2017年11月3日对评估财产进行现场勘验。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高密市人民法院技术室领取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评估机构确认书及现场勘验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高密市人民法院

    陶章卿、吕海艳:原告王利富、王兆凯与被告陶章卿、吕海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7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栾大伟:原告杜娜与被告栾大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8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玉光、高密顺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信雪云:本院受理原告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144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许波、隋敏:本院受理原告于洪亮与被告许波、隋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11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肖德福:本院受理原告邢春雨与被告肖德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13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秦鹏程、孙永秀:原告綦华英与被告秦鹏程、孙永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7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张绍良:原告王圣勉与被告张绍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15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鞠连生、何玉萍、鞠连新、耿春:原告王俊与被告鞠连生、何玉萍、鞠连新、耿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7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书生、吴秀娥、李鹏杰、李静:原告王燕与被告李书生、吴秀娥、李鹏杰、李静、第三人李新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9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荆先华:本院受理原告杜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431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翟勇:本院受理原告杜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431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蔡瑞花、孙日富:本院受理原告王运启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216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王钦海、刘伟:本院受理原告栾珍惠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408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密市百晟铸造有限公司、张先本、刘云珍: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高密市百晟铸造有限公司、张先本、刘云珍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11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杜孝英、王义堂、金树军:本院受理原告崔光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21民初4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胡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刘爱云:本院受理原告杨贤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温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阳信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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