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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7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二)053182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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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7月7日 日期:20170707 作者: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 栾后波:本院受理原告吴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5民初

法院公告

2017年7月7日

  • 日期:20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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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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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栾后波:本院受理原告吴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5民初字第46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滕沛刚、滕学仁、杨术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5民初字第13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马增霞、马天禹、张萍萍、马学刚、赵兰鹏、马天辉、马龙周、孙艳平、马建民、郝晓莉、韩官启、于振燕、昌邑市诚信动物油脂厂:本院执行的王金庆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73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鸿瑞置业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张军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40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南顺见、潍坊安凯运输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赵明德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36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广清、颜欣、潍坊昊祥建材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赵军民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40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光清、颜欣、颜伟:本院执行的赵军民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40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九州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奎文区海惠食品厂、潍城区锦程塑料彩印厂、郝金彩、曹新义、吴夕庆、张爱芹、胡国伟、徐明珍: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55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湖北鄂州鲁班(集团)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潍坊第一分公司、湖北鄂州鲁班(集团)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杨传民:本院执行的代晓龙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55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红正:本院执行的殷留勤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43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徐天付:本院执行的韦克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4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春桥、朱英荣、李昌信、李增秀: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54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东、毕美玲、毕雨湘、陈兰贵: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54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徐金萍、岳言祥、于金福、岳言英、于志强、徐明芳: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1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正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潍坊华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3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于秀玲、贾连春、卢芳、耿随生、于传夫、于爱兰: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6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青岛冠中源商贸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鞠振芹与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58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陈曙明:本院受理原告贾信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20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诉调办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兴旺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潍坊宝谊贸易有限公司、潍坊金来源物资有限公司、胥洪伟、武青玲、胡冰昊、郭海英、钮效顺、邢娇庆: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1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学宝:本院受理原告张福伦诉被告张学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25民初23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齐海波、邹玉平、薛凝、潍坊启源宏盛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爱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薛海丽、冯世亮、昌乐县鑫发物流经贸有限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涛:本院受理原告梁洪文诉被告刘涛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涛:本院受理原告梁洪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5民初3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薛海丽、冯世亮、昌乐县鑫发物流经贸有限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玲、牛永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诉你们及被告山东巨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25民初30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辉、肖栋:本院受理原告李华清诉被告王辉、肖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25民初32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晶晶:本院受理原告韩金梅诉被告刘晶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2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于世友、李玉云:本院受理原告郝树萍诉被告于世友、李玉云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鹏、刘艳霞:本院受理原告冯庆礼诉被告王鹏、刘艳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5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常富:本院受理原告杜梯业、杜蕾诉被告王常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份(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董少文: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俊先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对你在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3616股进行评估、拍卖。定于2017年9月15日9时到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将随机选择。2017年9月20日9时进行现场勘验。2017年10月12日9时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如对估价报告有异议,可自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2017年11月7日9时30分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并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办公楼六楼摇号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将依法随机选择。定于2017年12月8日10时对上述资产(评估值为拍卖保留价)在昌乐县人民法院拍卖大厅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振波:本院受理原告于先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山东凯恩律师事务所张林强不慎遗失律师证,执业证号13702201110970225,现声明挂失。
 

    潍坊瑞克洪达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一份,证书号为E173709020910001,特此声明作废。法院公告

2017年7月7日

  • 日期:20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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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力、王桂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解放路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陈晓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解放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魏涛、蔡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解放路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解放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隋昊霖: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解放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崔城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解放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永力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永力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永力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文继功、文继军、文继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中普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州市汇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利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魏美芳、杨俊发、赵淑凤:本院受理潍坊大博经贸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文超、邢台丰恺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郭朋朝、王秋玲:本院受理任明福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民终4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德鑫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潍坊润泰钢材市场有限公司、潍坊诚信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吴法涛、武建霞、吴东芳、徐进、吴晓东、苏娜、张建玲、张建波、徐文洪: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26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海泰化工有限公司、潍坊中远化工有限公司、潍坊龙舜化工有限公司、潍坊亮峰机械有限公司、李林、丁建香、徐浩龙、付宝伟: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26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海滨:本院执行的郇梅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踪影不定,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执175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青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书责令你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次日起叁日内履行法律义务。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州市人民法院

    府谷县渐茂超越冶材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百特电子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2016)鲁0781民初59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民事判决书已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都传利、张峰:本院受理原告李鸿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何锋忠、毛英俊:本院受理原告张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宋琳琳、孙锋顺:本院受理原告潍坊瑞和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于永刚:本院受理原告辛桂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已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25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诉调办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周德秀、李涛、丛珊、王玉兰、马占坤: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6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海纳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金耀峰与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2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宝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潍坊凯驰汽配制造有限公司、潍坊东恒管业有限公司、李述鹏、徐爱萍、刘元洲、钟丽萍: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0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江都电气有限公司、潍坊黑格软件有限公司、张铸志、崔文芳: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0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潘龙华、王洪玉: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0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耿启升、何媛媛:本院执行的侯登枝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1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韩涛、张立怀、郭保军、张作军、韩智勇、韩燕:本院执行的王金庆、马增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40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浙江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本院执行的王善勇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38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翟世文:本院执行的山东易讯云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3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江苏商会、黄华:本院执行的包云华与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33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吕范军:本院执行的李福仁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57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韩梅:本院受理原告冯鲁军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穆德法:本院受理原告梁敏诉你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制度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罗万绪、迟增云:本院受理原告韩树林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5民初33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夏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柳洪淑、肖德福:本院执行的逄增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于2016年1月21日向你们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你们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你们至今仍拒不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85执10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将被执行人柳洪淑所有的位于高密市密水街道小胡兰前社区6巷41号房产一处(房权证号:鲁潍房权证高密市字第0002580号)以第三次流拍保留价388276.00元抵顶给申请执行人逄增光。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届满之日起10日内履行裁定书确定的义务,同时迁出上述房屋。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高密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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