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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6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三)05318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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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6月26日 日期:20170626 作者: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 杨强、孔凡秋:本院受理原告于海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

法院公告

2017年6月26日

  • 日期: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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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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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强、孔凡秋:本院受理原告于海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3民初42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山东永顺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荣芳诉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威海茂财渔业有限公司、宋业财、胡少华:本院受理威海市文城建设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及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威海润翔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国禹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3民初6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六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包松杰、威海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城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及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杨济平、威海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城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及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赵富鑫、威海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城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及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宫涛、宋文言、宫培忠:本院受理林路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于淑丽:本院受理王皓诉你、于忠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王铁山:本院受理姚华岗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马晴:本院受理许良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3民初10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孙厚才:本院受理于行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及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曲静华:本院受理原告宫新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3民初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宋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高明欣:本院依据本院作出的(2012)文经民一初字第242号民事判决,执行你与唐桂英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威文执字第1634号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裁定书确定的义务;一、被执行人高明欣支付申请人唐桂英房屋拆迁款133409元及逾期支付利息(按判决书确定计算);支付案件受理费3018元;公告费820元;保全费1270元;执行费2000元。二、扣划被执行人高明欣6228480308995875272账户存款40055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山东创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汪贵荣与与你单位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过程中,因你单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17年4月19日作出(2014)威文执字第44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扣划你单位银行存款163767.34元。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王然:本院受理王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张冰:本院受理刘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及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周伟、周明静、刘传峰:本院受理王晓杰诉你三人、王志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林明:本院受理颜胜利诉你、威海市瑞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侯登辉:本院受理张春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张殿鑫:本院受理姜小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吴文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潘连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对吴文德位于昌乐县方山路名仕豪庭小区5156号1号楼3单元101室(房产证号:潍乐房权证昌乐县字第023435号,面积75.67㎡,附房一间,南侧带有院落)楼房一套【详见鲁金鉴估字(2017)第S008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于2017年9月5日9时30分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办公楼六楼摇号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将依法随机选择;2017年10月13日10时在昌乐县人民法院拍卖大厅对上述资产以218300元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若流拍,于同年11月17日10时在昌乐县人民法院拍卖大厅对上述资产以保留价为174640元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若流拍,于同年12月21日10时在昌乐县人民法院拍卖大厅对上述资产以保留价为139712元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守文、孙许花:我院受理的石春艳与你们借贷纠纷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本院需对你们所有的高密市密水街道刘戈庄社区288号房产进行评估。本院定于2017年8月31日上午8时30分在高密市人民法院选择专业评估机构,对以上财产进行评估。2017年9月8日勘验评估财产,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高密市人民法院技术室领取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评估机构确认书及现场勘验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2017年10月10日来院领取评估报告及(2016)鲁0785民初2009号执行裁定书,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在2017年10月20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遇节假日顺延);如无异议,则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择拍卖机构对该财产进行拍卖。2017年10月31日前到高密市人民法院领取拍卖机构确认书及拍卖通知书,我院定于2017年11月30日上午10时在高密市人民法院拍卖厅以传统拍卖和网络拍卖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财产进行拍卖;如若流拍,定于2017年12月29日上午10时在同一地点对以上财产进行第二次拍卖。

    高密市人民法院

    石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与被告石丽、沈本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55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自公告之日其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黄博强:本院受理赤山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6)鲁1082民初3671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7)鲁1082执1484号执行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443号楼102室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逾期本院将依法拍卖和强制执行。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桂萍:本院受理赤山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4)荣石商初字第49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7)鲁1082执1485号执行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D区一期455幢阁楼2号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逾期本院将依法拍卖和强制执行。

    荣成市人民法院

    丛花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中心支公司诉被告丛花宝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尹春彭:本院受理原告丛彬诉被告尹春彭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2037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公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9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调解中心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政涛:本院受理原告姚洪丽诉被告王政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2017年4月10日法院公告刊登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高大伟、代晓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公告内容应为:“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更正。

    本报于2016年12月29日刊登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原告为“李永珍”的公告中,被告应为“青岛盛佳世工贸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莱芜莱城和庄法律服务所王会广所持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证号:31510231107826)不慎丢失,声明挂失,原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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