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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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053182918609

时间:2017-05-02 21:34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王更、栾兴红:本院受理原告袁莉与被告王更、栾兴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812民初3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长安法庭领取
    王更、栾兴红:本院受理原告袁莉与被告王更、栾兴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812民初3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长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温连华:本院受理原告赖秋思与被告温连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812民初37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长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白书猛:本院受理原告郭庆金与被告白书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12民初38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刘贵明:本院受理原告董照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827民初2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鱼台县人民法院

    吴爱花:本院受理的梁山县华泰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济宁伟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吴爱花实际所有的柳工叉车进行评估。现已作出济伟价评字【2016】1612009号价格评估结论书,评估价格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现予以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价格评估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重新评估,同时预交评估费用,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应当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选择拍卖机构,逾期未选择的,本院将依法选定拍卖机构公开拍卖。

    梁山县人民法院

    山东梁山大富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梁山县杨营镇人民政府与山东梁山大富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三案,本院(2014)梁民初字第2230、2231、2232号民事判决书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梁山县杨营镇人民政府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32执921、922、923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履行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的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梁山县人民法院

    王强: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葛林与被执行人王强房屋侵权纠纷一案,案外人翟志勇向本院提出异议,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执异29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鑫:本院受理原告王乐云诉你抚养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9民初42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临沭县人民法院青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公维华、葛双双:本院受理原告吴伟诉被告公维华、葛双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91民初9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玉岭:本院受理原告李善军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3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五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王凯:本院受理原告廖吉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2民初5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郯城县人民法院

    山东万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莒南县大店镇花园村村民委员会、陈振标、窦小永、苗纪明: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冠宇瓷业有限公司诉被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常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大旺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民初106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冯全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大旺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民初107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高兴: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民初111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车优生:本院受理原告吴悦诉你及闫洪波、闫廷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835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要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120000元及利息;被告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8月1日14时30分在临沭县人民法院青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临沭县人民法院

    王统前、张宝林:本院受理原告王洪财诉你及王统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1139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要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40000元及约定利息;被告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8月1日15时00分在临沭县人民法院青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临沭县人民法院

    刘培村:本院受理原告张忠爱诉你离婚纠纷(2017)鲁1327民初144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南县人民法院

    钱洪亮:本院受理原告王云港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均英、张晓、苏拥军、张志禹:本院受理原告临沂聚丰典当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典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7民初62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南县人民法院

    王均英、张晓、苏拥军、张志禹、日照岚润管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聚丰典当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典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7民初64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南县人民法院

    王均英、张晓、张志禹、日照岚润管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宝丰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担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7民初57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南县人民法院

    王均英、张志禹:本院受理原告临沂聚丰典当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典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27民初63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南县人民法院

    王均英、张志禹:本院受理原告临沂聚丰典当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典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27民初63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南县人民法院

    刘俊鹏:本院受理原告荣成市荣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崖头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京杰:本院受理原告张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好运角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聪林:本院受理原告高阅读与被告刘聪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45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自公告之日其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山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38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好运角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吴英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山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38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好运角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昌飞:本院受理原告黄静诉被告刘昌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商初字第6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罗永东:本院受理原告荣成市荣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崖头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秦景芝: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姣诉你与郑华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石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韩广勇:本院受理原告荣成市恒源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韩广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56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永建:本院受理原告张志强与被告李永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1236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苘军君:本院受理原告王爱君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82民初54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荣成市人民法院

    缪明孙:本院受理原告孔祥龙与被告缪明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1680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雷:本院已受理王云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岛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若明:本院受理原告荣成市荣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崖头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洪生:本院受理原告荣成市荣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崖头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姜润兴、王淑美、姜娇娇申请宣告姜红红死亡一案,经查:姜红红,女,1982年10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371083198210247549),住山东省荣成市桃园街道办事处亲海花园西区12号楼101室,于2011年12月11日失踪,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为一年,希望姜红红本人或知其下落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包永梅、威海华亿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包永梅、威海华亿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商初字第9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建连:本院受理原告王晋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127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崖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靳怀玉、李秀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靳怀玉、李秀云、山东恒丰担保有限公司、荣成市丰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商初字第2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自公告之日其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周义:本院受理的(2016)鲁1083民初4480号原告宋文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冯家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张爽:本院受理原告李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于以良:本院受理原告王伟波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敏成智:本院受理原告宋梅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王建争(公民身份号码132903195611105218):本院受理原告日照智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被告史风强、郝立平、张铁轮和你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李子章:本院受理彭罗、陈伟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安岚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邹纯刚: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市宏丰典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臼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王吉进:本院受理原告张秀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臼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刘辉、申维君、李红艳: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市东港区宝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等、日照冠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臼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烟台九龙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友谊海水养殖专业合作社诉你方(2017)鲁0612民初920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徐玉航:本院受理原告张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12民初2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大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姜宗松、初乐玲:本院受理原告烟台荣华家禽饲养专业合作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12民初26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大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初培文:本院受理原告孔庆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12民初2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大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李三苏:本院受理原告海阳市福邸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海阳市人民法院

    王涛:本院受理原告海阳市福邸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海阳市人民法院

    吴开朋:本院受理原告海阳市福邸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海阳市人民法院

    于京河:本院受理原告海阳市福邸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海阳市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2017年4月19日刊登的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滕州市凯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王长清、朱先正与原审被告刘涛及郉 右国、朱思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04民终209、210号)公告中,被公告人“郉 佑国”应为“郉右国”,特此更正。  魏印忠、王云:本院受理原告赵庆义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堂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杜庆龙:本院受理的原告姚少明诉你、王新生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120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2740元,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尹少利:本院受理原告临沂金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房屋买实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4980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笫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史利杰、冯伟:本院受理的原告冯经彬诉你们与代红、刘艳霞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63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聚众:本院受理原告徐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等应诉手续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陈新安:李中华、孙晓亮等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李中华不服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2016)鲁0786民初383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2017年6月13日9时30分在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钦涛:本院受理原告谷华明诉你、潍坊三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邑市人民法院

    刘翠霞、闫志刚:本院受理原告董中武、原告刘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591民初20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占铭: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鲁0591民初549号民事裁定书之一及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00分和第15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均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顺利:原告高绍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91民初68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1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4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飞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原告孙丛伟诉你单位及被告东营市黄河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东营市亚泰展览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91民初81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0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胡金江、吴云燕:本院立案执行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与胡金江、吴云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东开商初字第43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委托山东鑫泉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被执行人胡金江、吴云燕共有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的位于东营市东营区淮河路335号9幢2单元301室的房产(产权证号: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128923号、128925号),2017年3月24日,买受人李鑫鑫(公民身份号码:370523198901024934)以116.37万元的最高价竞得,本院作出(2016)鲁0591执26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上述房产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李鑫鑫所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91执26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并配合申请执行人办理上述房地产的变更登记手续,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景朋占:本院受理原告东营福安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39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万兴恒业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蓝羽工贸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杨占铭: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大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大连万达嘉华酒店诉商兵兵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申请追加你作为被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告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波、杨振三、王景鑫:本院受理原告东营渤海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东明、王清云:本院受理原告李园园诉被告唐维花、李东明、王清云、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哨头村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22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凯银清真肉业有限公司、东营市泰合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恒达橡胶有限公司、张红新、延永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在依法强制迁出位于太行山路经济园区内南幢1号一至四层商业用房一处(房权证号:东营市房权字第0603号)过程中,已将房屋内物品依法存放,现尚有部分物品未领取,物品所有人可持相关所有权证明于公告之日起20日内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办理领取手续,逾期将依法处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叶枫: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天地汽车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紫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在受理原告东营区华宇电动门总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聂兰弟:本院在受理原告马卫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马秀兰:本院在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强、吴晓红:本院受理原告田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台州金太阳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曼诉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3022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自成:本院受理原告许凤岚诉被告李自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孙瑞臣、孙成合:本院受理原告李安宁诉被告孙瑞臣、孙成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点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翠霞、闫志刚:本院受理原告于国伟诉被告刘翠霞、闫志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39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常桂芝申请宣告宋维泉死亡一案。申请人常桂芝称,申请人常桂芝与被申请人宋维泉系夫妻关系,被申请人宋维泉于2012年8月23日上午8点走失,一直寻找未果,遂申请宣告宋维泉死亡。下落不明人宋维泉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宋维泉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宋维泉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宋维泉情况,向本院报告。公告期间为一年,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徐兴民、徐广召、由世英、李春光、杨桂花、杨志群、赵永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过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杨升杰、杨竹明、孙秀英、杨爱显、杨龙、杨竹涛、杨竹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过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汪冰、所广胜、杨冬梅、李娟、杨桂林、殷秋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过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姜成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程郭支行诉你与张晓伟、刘国英、张福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孙国伦、肖晓蕊、鲍箴一、肖忠杰、吕风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里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所政德、李华、汪冰、邹智慧、郭学君、杨桂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里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刘青松:本院受理原告陶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汪洪良、殷秋波、汪冰、李娟、邹智慧、曲艳丽、杨桂林、殷秋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里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彩刚:本院受理原告寇升文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3民初59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赵良雪:本院受理原告傅小青诉你名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驿道法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驿道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茂全、枣庄市盛泰印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传荣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7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永、杨德连:本院受理原告曹广叶诉你们与被告杨德霞、杨德华、杨德菊赡养费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2民初26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川:本院受理原告杜洋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杨志磊:本院受理原告顾克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徐玉锋:本院受理原告宁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凤山:本院受理原告宋宜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庆芝:本院受理申请人孙誌羚与被申请人张庆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评估张庆芝位于锦泰花园B 区S2号楼东单元4层东户、G6号楼10层东户两套住房,属于回迁房。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技术室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公告期满后的第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久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庆磊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刘凯宇、王凤华: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宏大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凯宇、第三人肖峰、王凤华、姚菁菁、王慧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3民初2141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恒特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矿业集团(微山)富龙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恒特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3民初31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曹继忠、崔兆海、崔兆朋:本院受理原告赵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世相、崔兆宁、王世涛:本院受理原告赵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胜业、杨卫军:本院受理原告赵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邵明全:本院受理原告徐常娥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4民初11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朱宪春、惠海军、朱华:本院受理原告陈学梅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4民初1878号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十四时在本院峨山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范莎莎:本院受理原告王海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35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峨山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王永:本院受理原告邵艳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39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峨山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刘勇:本院受理原告张艳艳与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4民初19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峨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郭洪伟、段飞飞:本院受理原告张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冻结你的到期债权)、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郭洪伟:本院受理原告张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冻结你的到期债权)、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陈永全、葛洪凤、张亮、胡晴晴、孙方刚、郭莎: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贾广鹏、刘晓霞、安家兵: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刘军、连萍、陈娜、孙守春、贺瑞真、连伟: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尹旭荣、苗峰、郭丹、房保泉、陈娜、孙守春: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刘新军、耿聪卫、刘军、连萍、孙守春、陈娜: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十四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褚洪方、房艳、褚猛、黄兰兰、褚宏营、李斌: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庞道银:关于赵松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3)峄执字第293号、295号、(2014)峄执字第33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查封被执行人庞道银所有的位于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福寿巷的房产(房产证号为枣峄房字第D-1366号)回迁房或该房产的拆迁补偿款,期限为一年。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郭孝峰:本院受理上诉人朱广海诉你与浙江泰成建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民终14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7580元,由上诉人朱广海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敌:本院受理上诉人孙宝玉诉你与佟永青民间借贷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80号开庭传票、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7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大磊:本院受理上诉人张敏诉你与张新连、郑军、郑铮民间借贷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88号开庭传票、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7月17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红领巾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及枣庄鑫泰源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17年7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贾金虎:本院受理原告朱延霞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建可:本院受理原告李凤英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双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诉你与王光磊、乐陵市鼎好家私有限公司、王春晓、史立民、乐陵市东起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兴峰:本院受理原告谭姗姗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赵建光:本院受理原告王大伟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民初2658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洪伟:本院受理原告商泽军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民初2223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康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玉起、孙月红:本院受理原告刘荣国诉你们及被告解春梅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刘荣国诉你们及被告孙晨光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刘洪先诉你们及被告李宁、王洪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宁民初字第1489号民事判决书、(2015)宁民初字第1489号民事裁定书、(2015)宁民初字第1515号民事判决书、(2015)宁民初字第150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宋峰:本院受理原告惠所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苟村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成武县人民法院

    张汝现:本院受理原告李保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702民初22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牡丹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付永振:本院受理原告李清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702民初12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牡丹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刘新春、刘冬:本院受理原告韩令兵诉被告马营、马晨、李新春、刘冬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尧清:本院受理原告张桂宾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武城镇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陈淑华:本院受理原告邢维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28民初170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被告陈淑华偿还原告邢维华借款100000元并承担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枣庄市建立煤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交运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庄建银:本院受理申请人李永昌申请对你所有的位于滕州市金城花园二期14-4-407室房产一处(含储藏室一间)进行价值评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滕州市人民法院

    李文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及被告山东海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民初20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高超:本院受理原告高守东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03民初28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鲁实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天源煤炭发展有限公司、褚衍河、韩帮庆、巩宪臣、李杰、王博: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宋永河:本院受理原告张兆伍、王化奎、袁玉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03民初30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邵宏锋、兰信红、赵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恒跃毛巾有限公司、杨克同、董晓明、种传宝、王艳、张风芝、李静、种传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与被告枣庄市恒跃毛巾有限公司、杨克同、董晓明、种传宝、王艳、张风芝、李静、种传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403民初30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石英山:本院受理上诉人徐元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枣民一终字第1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2007)滕民初字第5614号民事判决;二、石英山偿还徐元春欠款7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均由石英山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冬冬、陈腾飞、李业来:本院受理上诉人枣庄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台儿庄公司诉被上诉人韩雪龙、原审被告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医院及你们健康权纠纷一案,已依法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民终14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53元,由枣庄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台儿庄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龙:本院受理上诉人扬州市江都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张西雨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民终18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扬州市江都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胡勤海:本院受理上诉人韩帮帅、韩帮顺、韩邦坤、韩建岭诉被上诉人倪玉柱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民终247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小平、王立英: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杨军与被申请人王玉广、原审被告石小平、王立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02民再1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谢根松:本院受理原告毛利标诉你及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26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北京安泰久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票号为10300052/21864342,票面金额为伍万元整。出票日期为2016年11月16日,到期日期为2017年5月16日。出票人为滕州海王医药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枣庄银海医药有限公司。最后持票人为北京安泰久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为北京安泰久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付款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营业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雷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诉被告彭井华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4民初436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峨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吕伟:本院已受理(2017)鲁1202民初1472号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吕学宝、吕伟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程红芳:本院已受理原告巩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国祥、侯菲:本院已受理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2017)鲁1202民初1131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张国祥、侯菲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万元及利息;被告张林修、卢秀云、玄继奎、李英兰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负担。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祥来:本院受理原告马继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峰,张学金,吕秀芳,冯其怀,殷西芝,李新贵,张秀菊,耿传茂,王玉兰,苏庆会: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7)鲁1202民初1166号开庭传票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王振平、吴茂红、亓银友、亓华之、刘萃连、亓波、亓蔚:本院受理的原告亓立国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6)鲁1202民初4748号开庭传票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杨国良、王荣聚:本院受理的(2017)鲁1202民初153号原告莱芜睿腾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聊城国力车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莱芜金汇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聊城国力车桥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1203民初1040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203民初10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山东聊城国力车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莱芜金汇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欠款202607.1元及利息(自2016年10月9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王士友:本院受理原告徐加岳诉被告张鸿、徐继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203民初9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颜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耿佃柱、朱慧锦:本院受理的原告李际滨与被告耿佃柱、朱慧锦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203民初12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杨洁:本院受理原告李兴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203民初10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颜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赵冠顺:原告高爱忠与被告赵冠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1203民初1342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203民初13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赵冠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高爱忠欠款19620元及利息(自2016年12月12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高爱忠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王磊、郝德水、李庆平、许萍萍: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田方银诉你们、黄诗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期限为自发出公告之日起15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维利、马希菊:本院受理原告姜立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6民初47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恩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平原县人民法院

    德州建华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小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6民初52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恩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平原县人民法院

    赵义群、赵雷:本院受理原告刘金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6 民初69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恩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平原县人民法院

    郭圣民:本院受理原告刘振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6民初14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恩城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另,上诉人刘振凤就该判决书没有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平原县人民法院

    霍兴江、霍德奎:本院受理原告惠州市乾铭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平原分公司(惠州市银融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平原分公司)与被告霍兴江、霍德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德州中院作出(2014)德中民终字第441 号民事裁定,发回重审。2013年 10月18日,惠州市银融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平原分公司变更名称为惠州市乾铭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平原分公司,现原告申请撤诉,本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 起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6 民初511号民事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原县人民法院

    张洪蒙、李桂芹: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张跃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02执1730号执行通知书及(2016)鲁 1402执1730-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执行裁定书载明:查封被执行人张洪蒙、李桂芹所有的房屋三套。坐落于长庄乡肖何庄,产权证号分别为:S115718,G53660;S115719,G53661;S115720,G53662;他项权证号分别为:55061;55059;55060。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纪待飞:本院受理原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26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厚磊、李莹莹、冉范健、冯立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633民事裁定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清付、郭平柱:本院受理杨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6民初11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王凤楼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原县人民法院

    董光军、郭志霞、辛立国、崔爱连、张文泉、董艳玲、董光建:上诉人王海平就本院(2016)鲁1426民初1562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其承担担保还款责任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平原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华联百丽商贸有限公司、夏津县正大国美家电有限公司、夏津爱购商业连锁发展有限公司、王永英、刘恩军、刘彦青: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23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海宇木业有限公司、赵德余、黄立荣、祖光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24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杨文才、刘会燕: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23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董书峰、任瑞红、董书良、程善仁: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15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吉磊、王桂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23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华联百丽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书峰:于善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已委托山东金天平资产评估事务所对你鲁N5G219号小型客车进行评估,2017年2月13日评估基准日价值为85532元,现依法公告送达金天平报涉字【2017】第Z00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和协商选择拍卖机构的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自送本报告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金天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提出,逾期视为认可,将对鲁N5G219号小型客车进行拍卖。公告期满后第十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夏津县人民法院技术室协商拍卖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选择的权利,亦不影响选择拍卖机构的进行和委托拍卖的效力。拍卖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拍卖机构名称及委托拍卖期间的相关事宜等通知。

    夏津县人民法院

    宁津县众鑫电子衡器有限公司、郭卫东、侯彩新、杨金阁:本院受理原告王清平诉被告宁津县众鑫电子衡器有限公司、郭卫东、侯彩新、杨金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李荣亮、王洪连、葛宇飞、商梅雪: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杰厚、霍启娟、李少壮、王耀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杰厚、霍启娟、李少壮、王耀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孟范魁、俎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孟范魁、俎兰、曹洪钢、李金坡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冉凡海、谷德种: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本海、王友芹、时敬勇、时绍科、冉凡海、谷德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长春:本院受理原告周会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李虎: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金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芝罘分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02 民初 174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确认鲁 F14578 号蓬翔牌重型罐式货车的所有权由被告所有。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日内办理将鲁 F14578 号车辆的车籍从原告名下过户至其本人名下的登记手续。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亚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健与你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602民初 4447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1、解除原告杨健与被告烟台亚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5年4月 24 日签订的客船船员培训合同书;2、限被告烟台亚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返还原告杨健培训费 22000 元。案件受理费 619 元,由原告杨健负担204元,由被告烟台亚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415 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亚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任秀斌与你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02 民初 4448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1、解除原告任秀斌与被告烟台亚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 年 9 月28 日签订的客船船员培训合同书;2、限被告烟台亚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退还原告任秀斌培训费18000 元。案件受理费 358 元,由原告任秀斌负担70 元,被告烟台亚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88 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李桂芳、孙金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诉你们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主张 1、解除与你们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项分期付款合同(抵押)类》。2、判令你们偿还欠款本金 14028元,利息 664.56 元,滞纳金 2610.73 元,手续费1560.79 元及至还款之日的利息、滞纳金及手续费,由被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烟台分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确认原告对抵押物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1 时 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9 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孙琦、邓伟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诉你们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主张 1、解除与你们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项分期付款合同(抵押)类》。2、判令你们偿还欠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共计 51030.76 元及至还款之日的利息、滞纳金,由被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烟台分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确认原告对抵押物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 8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 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张岩昌:本院受理原告耿秋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李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诉你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主张1、解除与你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项分期付款合同 (抵押)类》2、判令你偿还欠款本金、利息、滞纳金、手续费共计52568.67 元及至还款之日的利息、滞纳金、手续费,由被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烟台分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确认原告对抵押物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刘建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诉你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主张 1、判令你偿还欠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共计73260.22 元及至还款之日的利息、滞纳金,由被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烟台分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确认原告对抵押物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9 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迪、宁崧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诉你们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主张1、解除与你们签订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项分期付款合同 (抵押)类》2、判令你们偿还欠款本金、利息、滞纳金、手续费共计 22553.78 元及至还款之日的利息、滞纳金、手续费,由被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烟台分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确认原告对抵押物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韩余泉、史桂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诉你们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主张1、判令你们偿还欠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共计 79274.25 元及至还款之日的利息、滞纳金,由被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烟台分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确认原告对抵押物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 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9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苏淡伟、董连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诉你们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主张1、判令你们偿还欠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共计 96338.34 元及至还款之日的利息、滞纳金,由被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烟台分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确认原告对抵押物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9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李兆群:本院受理恒丰银行烟台芝罘支行诉你及赵学梅、赵学政、赵军铭、烟台泰华路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主张 1、判令赵学梅偿还贷款 1285818元及利息。2、确认原告对抵押物经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你及赵学政、赵军铭、烟台泰华路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赵学梅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3日 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9 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孙兴杰: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 区四楼 24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潘宁: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 区四楼 24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磊、战亚杰、李光业: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602 民初 285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被告王磊、被告战亚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付给原告代垫的借款本息 188462.89 元,代偿资金占用费 39510.96元(自 2014年 6 月 28 日起至 2016 年4月 20 日止,分别按代垫资金数额的年利率 4.75% 的四倍计算),同时,由被告王磊、被告战亚杰支付给原告违约金 18846.29元,共计 246820.14 元;二、由被告李光业对本判决第一条所确定的应由被告王磊、被告战亚杰向原告偿付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被告王磊、被告战亚杰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由被告李光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 5002元,由被告王磊、被告战亚杰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被告王磊、被告战亚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迳付给原告,并由被告李光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谢昌玉、胡本月: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6)鲁 0602 民初285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限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付给原告代垫的借款本息 187450.26 元,代偿资金占用费 33813.40 元(自 2014 年 6 月 28 日起至2016 年 4 月 20 日止,分别按代垫资金数额的年利率 4.75% 的四倍计算),同时,由你们支付给原告违约金 18745.03 元,共计240008.69 元;如果你们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 4900 元,由你们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迳付给原告。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盈沣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广涛诉烟台市规划局及你公司规划行政管理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 (2015)芝行初字第 93号行政判决书、上诉状副本、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上诉答辩期及举证期为 10 日和 15 日,并于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8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2日

    因下列借款人、担  保人没有根据其与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权利继受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

    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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