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广易、汪爱菊:本院受理原告张鲁兵与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被告隋广易支付原告欠款370000元及利息(以37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自2016年10月18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驳回了原告张鲁兵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3民初48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丰城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林树海:本院受理原告陈爱霞诉你离婚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李作力:本院受理李金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法律程序委托山东浩源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你名下孙集街道高松村土地使用权及青岛中英纺织机一套进行评估。因你下落不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9)16号、(201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山浩价评字(2017)第A010号评估报告,评估市场价为人民币4022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意见回复本院,逾期不回复,本院将依法拍卖该房产。 寿光市人民法院 吕文图、张春梅:本院受理吕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胡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柴松花、史同飞:本院受理原告张石鼎诉柴松花、史同飞、王立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王景信、李天香:本院受理原告付建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3民初47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胡营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南宁市路贵通机电有限公司、广西恒立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罗燚、朱燕铧、覃军、罗竞、罗春洋、刘功达、覃秀琼、罗庸、潘燕: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雷沃挖掘机有限公司与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民初1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焦玉风:本院受理原告霍云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与你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武城镇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枣庄嘉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广海、王林、王宪宪、王平平、潘士言、罗红英诉你单位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孙守振:本院执行的你与王正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委托山东弘裕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位于京福花苑6号楼1单元1层东户房产一套(枣房权证薛城字第359850号)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535703元。现公告向你送达评估报告[鲁弘估字(2016)第48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期满后,本院将依法委托山东龙头拍卖有限公司,在异议期满次日起第36日上午1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网络竞价的方式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公开拍卖。如流拍,需要第二次拍卖,则定于第一次拍卖日的次日起第20日上午1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两次拍卖时间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浙商联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舜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发文、陈小芬、孙汉杰、王斐、赵建乐、周方兴: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2017)鲁04民初39号民事裁定书主要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浙商联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舜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发文、陈小芬、孙汉杰、王斐、赵建乐、周方兴银行存款122840718.1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吕艳:孙德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对鲁D9678E车辆评估拍卖偿还债务。现公告向你送达本院(2017)枣山法技评字第25号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你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参加车辆勘验程序(上述期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王力士:本院已受理杨俊芝申请执行你(2015)台民初字第1262号借款纠纷一案。执行中已查封你所有的位于台儿庄区金光路阳场小区3号楼二单元五楼东户房产一处(房屋建筑面积118.2平方米)。现申请执行人杨俊芝申请对被本院查封的该处房产进行评估,经评估:评估价为350416元。现予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间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本院将依法对查封的该处房产进行委托拍卖。异议期满后,请十日内到我院技术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视为放弃。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徐井红: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申请对你所有的位于滕州市大同北路东侧腾龙财富商贸城4-南-6号营业房一处(滕房权字第014211059号)进行价值评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滕州市人民法院 董兴芳:本院受理原告王兰进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33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峨山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杨学厚、白井法、孙忠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峄商初字第210、211、212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峨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刘晋: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被告魏菊先、刘贝力、刘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4民初19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周玉国:本院受理上诉人满孝雨与被上诉人周玉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郉 佑国、朱思芹:本院受理上诉人滕州市凯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王长清、朱先正与原审被告刘涛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民终209、2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凤:本院已受理申请执行人牛传喜与被执行人王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5)峄民初字第107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杨依国、陈蕾:申请人李刚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在对方当事人的参与下随机选择山东龙德拍卖有限公司为本案拍卖机构。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峄法技字第10号确认专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次日起第3日上午1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举行拍卖会,对陈蕾涉案房产进行公开拍卖;如流拍,需再次拍卖则定于第一次拍卖日的次日起第40日上午10时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再流拍,需再次拍卖则定于第二次拍卖日的次日起第40日上午10时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三次拍卖时间遇法定节假日均顺延,拍卖地点均相同)。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殷宪东、枣庄市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人招金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债权转让纠纷一案,现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在对方当事人的参与下随机选择山东龙德拍卖有限公司为本案拍卖机构。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峄法技字第18号确认专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次日起第3日上午1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举行拍卖会,对殷宪东涉案房产进行公开拍卖;如流拍,需再次拍卖则定于第一次拍卖日的次日起第40日上午10时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再流拍,需再次拍卖则定于第二次拍卖日的次日起第40日上午10时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三次拍卖时间遇法定节假日均顺延,拍卖地点均相同)。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嘉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龚玉花诉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薛城区新兴房屋建设开发中心:赵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你所有的位于薛城区永兴东路南侧怡苑小区一号楼自东向西数第三户(原产权证号G200104,现已注销的产权证号枣薛房权证字第S660-260241)及一号楼中除第一、第二户外所有的房产和辅助设施进行评估,现抽签选择山东广泰土地房地产评估侧绘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次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峄法技字第23号确认专业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涉案现场,介时组织现场勘验,逾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权利,不影响勘验活动的进行及其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刘恩爱: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光杰与被告刘恩爱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1203民初716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203民初7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刘恩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光杰施工费32736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房思周:本院受理的原告亓成太与被告房思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 1203民初1036号】已审理 终结,现依法向你公 告送达 本院(2016)鲁 1203民初10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房思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亓成太货款11952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李德艳、张成军、于天胜、张庆奎、李志山:本院受理原告莱芜市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 2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左进才、付维强:本院受理原告曹述卿、任桂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 1203民初 27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鑫鑫铸造有限公司、莱芜市银山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莱芜市佳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魏延华:本院受理的原告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鑫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1203民初1005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203民初10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莱芜市鑫鑫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鑫支行借款本金1668761.90元及利息(自2014年3月2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贷款展期协议约定的利率计算,并扣除已偿还利息597.40元);二、被告莱芜市银山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莱芜市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莱芜市佳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刘新敏、魏延华、李风玲、郭兆会、刘红美、王德祥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借款人莱芜市鑫鑫铸造有限公司追偿。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蔺来增、岳彩凤:本院受理原告王元福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8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吕同刚:本院受理原告王道彬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8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付维强:本院受理原告曹述卿、任桂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27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吴坤坤:本院受理原告郝象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曾玉彦:本院受理原告孔庆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25民初9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郝向健、丁文强、陈俊峰、李涛:本院受理原告谢卓觉诉被告郝向健、贾亮,第三人丁文强、吴剑、陈俊峰、李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425民初21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诉人谢卓觉就(2016)鲁1425民初2133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齐河县人民法院 石绍涛、刘延伦:本院受理原告徐国庆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赵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蒋磊:本院受理原告齐河县表白寺镇龙腾加油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顾大强:本院受理原告石菁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刘金英、王法俭:关于张志保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5民初字3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光东:关于张志保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5民初字30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刘运喜:本院受理原告张文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5民初36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刘振、房盼盼:本院受理原告王付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朱文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甲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纪红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玲:本院受理原告赵朋岭与被告张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周辉、王欣、张斌、张艳红、张艳春、济南九碗伴连锁餐饮有限公司、济南沃普电子有限公司、山东拓宇进口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利天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市利泰贸易公司、山东凯通置业有限公司、刘霞、刘清顺、冯雷:本院执行的你们分别与崔健、赵金华借款合同纠纷案及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你们未按执行通知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482执恢73号、78号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禹城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19日 刘法陇、刘芝霞: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4民初16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刘法陇、刘芝霞: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4民初16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王玉花:本院受理原告高修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4民初10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杨德刚:本院受理原告石德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4民初18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李兆峰、李照环:本院受理原告王炳臻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4民初14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杨晓峰:本院受理原告凌立青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4民初18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刘之节:本院受理原告杨新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坊黄民初4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周泽成:本院受理原告周颜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4民初9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李兆峰、于新成:本院受理原告王德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4民初9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郝书强、张丽、刘岩、许立平: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及宋乐明郝玉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五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臧运涛、范梅梅、王玉强、郑彩霞: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及范天义、马秀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臧运涛、范梅梅、王玉强、郑彩霞: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及范天义、马秀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李岩:本院受理原告刘润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陈奎峰:本院受理原告康同余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四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潍坊晨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王玮:本院受理原告潍坊三力物资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辛家军:本院受理原告刘建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刘永杰、李秀兰: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及刘炳功、徐庆梅、刘庆宪、曾利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杨友启、蒋庆松:本院受理汇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4民初19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赵涛、于杏: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诉王春刚、赵霞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4民初2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青州市强力商贸有限公司、孙永胜:本院受理原告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雷迪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威力天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崔建清、岳景红、岳经玉、王立叶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遇节假日顺延至次日)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商光元、李健锋、李建霞、高学福: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及王悦勇、王爱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五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商光元、李健锋、李建霞、高学福: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及王悦勇、王爱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四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辛家军:本院受理原告刘建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许聪、赵芹芹:本院受理的原告曹怀山与被告许聪、赵芹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4民初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张维亮、岳晓梅:本院受理的原告曹怀山与被告张维亮、岳晓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4民初3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青岛润东电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潍坊广尔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未按照本院(2015)昌商初字第68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6执31号执行通知书及申报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申报财产,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单位以及分支机构名下财产,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将你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昌邑市人民法院 王英军: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树森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现住址不祥,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2016)鲁0786民初6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你偿还原告王树森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杨军民、李淑华:本院受理原告毕升学诉被告杨军民、李淑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6民初20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昌邑市坤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山东瑞其能电器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第三人丁书信、孙洪芝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4)昌执字第620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查封你单位在昌邑市教育局(昌邑市中小学生实践基地)的工程款55万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昌邑市人民法院 陈军:本院受理原告石光福、石海清诉你与安强、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青州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青州市广宏机械有限公司、青州市鹏宇机械有限公司、翟洪云:本院受理原告曲爽太诉被告青州市广宏机械有限公司、青州市鹏宇机械有限公司、翟洪云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鲁神煤炭有限公司、邱珊珊;于海涛、吴霞:本院受理原告胡永林诉山东鲁神煤炭有限公司、邱珊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山东鲁神煤炭有限公司、邱珊珊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民初337号民事判决书。原告王振容诉于海涛、吴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于海涛、吴霞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1民初53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张克连:本院受理原告尹升道诉被告张克连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1民初61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泰邦真空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益邦置业有限公司、宫业兵、宫晓华、李永政、刘霞: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泰邦真空科技有限公司、诸城市德惠造纸原料有限责任公司、诸城龙祥钢业有限公司、宫业兵、宫晓华、赵承升、管秀花、安丰全、李青: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市瀚海电脑有限公司、诸城市豪盛纺织品有限公司、诸城市浩远橡胶有限公司、卢卫锋、佟薇、王娟、胡进英、郭术旺、徐庆磊、佟继山、韩吉会: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毛乾、诸城市宝泉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原告王洪勋、刘玉美、闫文娟、王韵涵、王子涵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毛乾、诸城市宝泉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公司:原告臧玉梅、王米香、王洪成、王彩华、王晴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本院依据(2014)诸执字第1996-1号执行裁定书,依法于2017年3月20日查封了被执行人李守林所有的位于诸城市相州镇兴和村206国道东侧的院落一处包括沿街房8间,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7年3月20日起至2020年3月19日止。并责令被执行人李守林、魏素芹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将依法拍卖被查封的财产。在上述期限内,非经本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对查封的财产转让、买卖、抵押、出租、损毁等处分行为,否则、其行为一律无效,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术花、高志温、赵东风、王永军:本院受理原告邵泓凯、璩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相州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张振芳,刘炳伟:本院受理原告王殿惠诉你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增加诉讼请求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相州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孙清波、王传珍、孙清泉、王汉波、潍坊瓒莱特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光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寒滨商初字第2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许焕发:本院受理高萍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03民初25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尚林涛、季建强、山东世兴城建有限公司、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丽华:本院受理潍坊神龙兽药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23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中华、张彩丽:本院受理张艳兵诉王中华和你共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蔡非非、贾铁力:本院受理王亚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本院受理献县华凯建材租赁站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民昌、栾瑞梅:本院受理朱淑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1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冯恩保:本院受理黄萍、于海峰分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二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1600号民事判决书、(2016)鲁0702民初160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丁浩:本院受理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1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齐玉清:本院受理原培亮、袁保辉、崔清轩分别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三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575号、576号、5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柴永华、王晓颖、徐凯、潍坊中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万龙经贸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昊海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茜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新泰美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百顺商贸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21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辉:本院受理原告付慧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17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九瑞医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陈建英申请执行(2016)鲁0702民初1309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已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103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全宗、徐翼: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诉被告刘全宗、徐翼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2民初24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荣国、魏翠玲、王家伟、王棉国、王保玲、张延照、于兆娜: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荣国,魏翠玲、王家伟、王棉国、王保玲、张延照、于兆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2民初20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徐庆国、王卫玲、徐庆德、刘小霞、张希全、陈丽霞、于雁宁、杨春梅: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徐庆国、王卫玲、徐庆德、刘小霞、张希全、陈丽霞、于雁宁、杨春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2民初20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金宝、李梅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更正 本报2016年10月18日刊登的齐河县人民法院公告中,张志保诉刘金英、王法俭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应将“刘全英”更正为“刘金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