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红: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孙春玲与你及商克柱、山东谊达投资担保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商氏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寒民初字第 487 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潍法技拍(寒)字第 921 号拍卖报告及(2015)寒执字第 617 号执行裁定书 (拍卖成交),由山东盛达拍卖有限公司对你名下的位于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胜利东街以南、潍县中路以西华都公寓 1-802 室(证号:潍房权证高新字第 00022432 号)依法进行了公开拍卖,评估价为860400 元。2016 年 9月 22 日竞买人孙春玲(身份证号码:370703197902160066)以第一次拍卖价 860400 元的最高价竞得,现将该房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孙春玲所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锋吉、费宝环:本院受理原告孙典敏诉被告张善荣、张善军、张锋吉、费宝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121 民初 161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五莲九韵演艺文化管理公司:本院受理北京星泓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单位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121 民初 1782 号案件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五莲县人民法院 邢英海:本院受理原告郑明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121 民初2572 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街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王运宽、张立英、王运义、刘培芬、刘均田、王金梅、刘均学、王焕文、王运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122 民初4550 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你们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许家艳:本院受理原告宋维胜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122 民初 38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招贤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徐宝平:本院受理张建洪诉你、日照市昌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鲁圣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日照市昌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陈同江、刘为秀、陈洪江、厉占玉:本院受理田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103 民初 158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巨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聂方坤、徐衍军、牟琳、张义:本院受理田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103 民初 201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巨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路洪东、贺西太:本院受理原告李广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奎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有灿:本院受理的孙绪峰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2014)莒民初字第 2363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122 执1910 号执行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7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莒县人民法院 庄绪全、庄乾明、曹际云、葛瑞青、莒县绿浩农产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6)鲁 1122 民初 420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李玉亭、日照青元建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日照万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6)鲁 1122 民初 72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王永玺、王西有、王锡全: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122 民初 591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王宗山、王锡全、王永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122 民初 5913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张永波、孔德华、唐清华、李林收、张永宁、张永省: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122 民初 591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李国华:本院受理原告徐萌萌与被告李国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结果为:被告李国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徐萌萌借款 4894984 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522 民初 59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丛丽丽、王玉琳: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栖霞市华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 2016年 10 月 21 日,依法查封了丛丽丽名下的土地证号为烟国用(2011)第 10703 号土地使用权,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686 执1390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执行裁定书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们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日内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 700 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丛丽丽抵押的烟房权证芝字第277375 号房产及烟国用(2011)第 10703 号土地使用权,并于公告期届满的第五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如不到场视为放弃权利。 利津县人民法院 张淑艳、吴敦运:本院受理原告刘希荣与被告张淑艳、吴敦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结果为:被告张淑艳、吴敦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刘希荣借款本金 77216 元并支付利息 3298 元,以上共计 80514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522 民初 55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东营润科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津县顺发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营润科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22 民初 86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宁津县众鑫电子衡器有限公司、郭卫东: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津县朱宝勇铁料门市部诉被告宁津县众鑫电子衡器有限公司、追加被告郭卫东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22 民初 1242 号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 (7份)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朱江:本院受理原告崔玲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203 民初 34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颜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州创盛数控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莱州创盛数控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 1203 民初 497 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203 民初 4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莱州创盛数控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货款 167086.73 元及违约金 (自 2014年 12 月24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 倍计算);二、驳回原告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刘鑫、赵建芳:本院受理原告贾庆华与被告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三人刘鑫、赵建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2 民初 4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第四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姜树学、尚海燕:本院受理的原告任明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2016)鲁1203 民初 12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刘克芹:本院受理的你方与谷有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执行二庭要求对被执行人刘克芹名下位于鹏泉东大街 131 号院 1 号楼 1 单元 201 号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202 鉴 379 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方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第5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到庭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摇号选择评估机构对涉案房产进行价值评估。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徐增美:本院受理的你方与莱芜市高新区泰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执行三庭要求对被执行人徐增美所有的位于莱芜市高新区汶河大道17 号6 幢东 101 室的房产一宗(房产证号:莱房权证高新区字第 0127951 号)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202 鉴 384 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方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第5日 9时(遇节假日顺延)到庭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摇号选择评估机构对涉案房产进行价值评估。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王建(曾用名 亓建建)、亓荣云:本院受理原告张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宗圣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张彦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30 分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尚贤、徐增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锦泰莱酒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尚贤、徐增美、亓小芹、莱芜市中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尚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锦泰莱酒业有限公司诉李尚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尚贤、李志红、山东金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锦泰莱酒业有限公司诉李尚贤、李志红、山东金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城市人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赵海峰、莱芜市莱城区城市人家装饰设计中心、吕伟:本院已受理(2016)鲁 1202 民初1922号原告石鑫诉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高峰:本院受理上诉人莱芜市飞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莱芜军分区、莱芜市百金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山河电梯安装有限公司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2 民终 43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博兴县和田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城县正阳激光切割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货款 42809 元及利息。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28 民初 81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张勇、杨丽丽: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通达轿车租赁服务部诉你们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张勇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81 民初第 936 号民事判决书、撤诉裁定书各一份,向杨丽丽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 民初第 936 号撤诉裁定书一份。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张勇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豆欢:本院受理原告豆宝田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81 民初第1463 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卢芳泉:本院受理原告王再刚诉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丁建军:上诉人张雪峰不服乐陵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乐民初字第 1840 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乐陵市人民法院 孙长卫:本院受理原告赵海燕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民初第1233 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郭本鹏、马菲:本院受理原告刘强诉你们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3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宋维霞、高友泉:上诉人李殿宗不服乐陵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乐商初字第509 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乐陵市人民法院 苏美英:本院受理原告汪爱民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殷延祥:上诉人荣清华、潘立珍不服乐陵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乐商初字第983 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乐陵市人民法院 米沙沙:上诉人刘恒不服乐陵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乐民初字第947 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乐陵市人民法院 闫茂辉、闫茂杰、闫茂秀: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81民初第 651 号、第 652 号民事判决书各一份。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立案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肖庆林、孙志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与肖朋波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81民初第 643 号、第 644 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各一份。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立案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美丽:本院受理原告张顺利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民初第1700 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黄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朋飞:本院受理原告叶新才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赵洋:本院受理原告董永伟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81 民初第 1523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北京顺鹏开达门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亚萨合莱国强(山东)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 民初第 383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秀娟:本院受理原告张建良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付加允、陈秀芝、刘恒:本院受理原告成武县新农村种植专业合作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723 民初 121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成武县人民法院 邱晓院、段蓓蓓、李洁琳、付常振:本院受理原告成武县新农村种植专业合作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723 民初 16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成武县人民法院 雒新亮:本院受理原告李丹诉你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22 民初 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刘国泉、杨林、崔卫军、崔玉华:本院受理的原告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菏泽丰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菏泽居然之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宋殿泉、刘国泉、杨林、崔玉华、崔卫军、马福冉、李佳奇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2016)鲁 17 民初 221 号民事裁定书自2016 年8月 26 日发生法律效力。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 2016 年5月 30 日刊登的原告梁志建诉被告弭新辉、孙晨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乐陵市人民法院公告中,其内容中的“ 弥新辉”更正为“ 弭新辉”,“ 第1802 号民事判决书”更正为“第820 号民事判决书”,特此更正。 本报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刊登的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玉科等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乐陵市人民法院公告中,其内容中的"刘丽丽"更正为"刘丽明",特此更正。 遗 失 声 明 山东兴茌律师事务所,朱丽华律师执业证不慎遗失,执业证号:13715200611759855,流水号:10469801,声明作废。 于雪夫,身份证(身份证号 37068619910809553X )不慎丢失,声明挂失。 姓名:徐莹 ,性别:男,身份证(身份证号:370982198507141835)不慎丢失,声明挂失,冒用者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