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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4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

时间:2016-10-14 21:27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张强、张林:本院受理原告高密市天和数码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85 民初字第 125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张强、张林:本院受理原告高密市天和数码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85 民初字第 125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单龙龙、宋晓雨、山东泛亚达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山东泛亚达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诉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85民初4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张玉欣、山东泛亚达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山东泛亚达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诉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5 民初 4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马丰彩、王俊明、张延梅: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 民初 157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俊友、王俊明、张延梅: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 民初 157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徐军杰、蔡艳霞: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3 民初 158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寒亭区美景广告传媒中心、王效仁、潍坊市寒亭区春鹏织布厂、庞晓风: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3民初 141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伟霖经贸有限公司、李勇、山东芮米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永、王继滨、杨勇: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 民初 48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刘成科:本院受理李刚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 民初 2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杨国琛、杨国英、王永欣、王永利、陈仁娜、陈彦全、商子祥、孙志真、谭炳强、李燕: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0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李淑平、周爱霞、冯其君、徐青青、李伟、程晓艳、王志刚、钱东英: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00时 (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山东坚龙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大丰市洪联铸钢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寒滨商初字第 21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袁荣光、孙芳芹、袁振、袁荣箱、王建凤: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寒滨商初字第 9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者财:本院受理刘玉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于河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军、李相华:本院受理原告郑学才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制度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大洋食品有限公司、焦虎林、徐清华、杨建彬、韩延伟、山东恒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田士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6)鲁 0702执767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1)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借款本金 1200000 元及利息 576000元;(3)负担案件申请执行费 20360 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缘分电动车有限公司、曾建国、刘海波、山东鸢飞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侯学文与被告潍坊缘分电动车有限公司、曾建国、刘海波、山东鸢飞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2 民初 152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望留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缘分电动车有限公司、刘海波、曾建国:本院受理原告韩保洁与被告潍坊缘分电动车有限公司、刘海波、曾建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2 民初 152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望留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徐占军、李传德、徐乐乐:本院受理原告王继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 民初 89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徐占军、冯德瑞、徐乐乐:本院受理原告王继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 民初 89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徐占军、徐乐乐:本院受理原告王继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2 民初 90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徐占军、冯德瑞、徐乐乐:本院受理原告王继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 民初 90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奎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李铭允、王明之:本院受理原告王佩玉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3)潍城于民初字第20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建叶:本院受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2 民初 44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毛英俊、何锋忠、潍坊金宝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2 民初44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于超超、李凤敏、张帅、蒋凯:本院受理徐秀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光常、张庆梅、王光岭、王均丽、杜健、王惠卿、吉立彬、胡晨辉、潍坊君伟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丽萍、杜君业、山东泛亚达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潍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朱聪聪、山东泛亚达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潍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孙曙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依法委托山东弘裕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鲁弘估字[2016]第 115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对位于昌乐县城新城宸居7 号楼 5 单元 202 室房屋一处依法进行评估,评估总价值为 282351 元。现向你公告送达鲁弘估字[2016]第 115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估价报告有异议,可自期满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定于 2016 年12 月 20 日上午9 时到我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并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办公楼六楼摇号室选择拍卖机构,预期视为送达,将随机选择拍卖机构;2017年 1 月 18 日上午 10 时在昌乐县人民法院拍卖大厅对上述资产以 282351 元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若第一次流拍,评估值下降 20% 于 2017 年 2月 24 日上午10 时在昌乐县人民法院拍卖大厅对上述资产以 225881 元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若第二次流拍,将于 2017年 4 月 12日上午 10 时在昌乐县人民法院拍卖大厅对上述资产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

    昌乐县人民法院 史忠涛:本院受理原告耿延春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你给付劳务费 61550 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彭广州、郭秀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被告彭广州、郭秀婷、王明皋、解海姝、山东白玉石业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通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彭广州、郭秀婷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被告偿还借款本息 674426.73元。限彭广州、郭秀婷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唐磊:本院受理原告王骊珠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83 民初 4559 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驿道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付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被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本息及滞纳金19079.57 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孟宪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被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本息及滞纳金55332.17 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牟晓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被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本息及滞纳金22975.89 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被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本息及滞纳金29776.98 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凯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被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本息及滞纳金20532.08 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玉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被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本息及滞纳金12552.27 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一浩:本院受理原告杨俊杰与被告任鹏霖、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莱州民初字第 165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告任鹏霖偿还原告杨俊杰借款 135000 元及利息,你对被告任鹏霖的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付款责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刘瑞东:本院受理原告卢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郭家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徐美堂:本院受理原告程嘉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做出判决,判决准许程嘉东与你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83 民初 2407 号民事判决,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郭家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刘青松、陈雪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神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宋占周:本院受理原告马玉叶与你、宋进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莱州沙民初字第 464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莱州市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潘超:本院受理原告郝丽娟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原告与你不准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83 民初 4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李宝玲:本院受理原告卫忠卿与你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莱州柞民初字第 50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柞村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宋生军:本院受理原告缪亚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驿道法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驿道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韩秀红、王建岐:本院受理原告刘建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沈春梅:本院受理原告陈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开封市宏达汽配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金龙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 0683 民初 391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装载机款1 万元,并支付给原告自 2016年 8 月1 日起至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止按欠款额1 万元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判决由你公司负担诉讼费 25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被告王山泉、李书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和平支行与被告王山泉、李书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 民初 176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玉梅、王焕增、曹荣华:本院受理原告曹毓贞诉你们及第三人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6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凡:本院受理原告丛雅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6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虞万芳、项贤强:本院受理原告杨小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日上午 9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6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长新、翟所玲:本院受理原告王作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日上午 9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6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宏国、青岛广昌工贸有限公司、程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9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24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娟、管福祥、李林瑞、王翠芹、姜丽丽、于大伟、王田田、于朝华、沃红芳、沃辉善、董巧玲、何书茂、青岛新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青岛沃鑫材料包装有限公司、青岛瑞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康正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巧玲、何书茂、于朝华、沃红芳、沃辉善、李娟、李林瑞、王翠芹,管福祥、姜丽丽、于大伟、王田田、青岛新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青岛沃鑫材料包装有限公司、青岛瑞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康正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昌邑市源东纺织有限公司、王德东、刘金荣、于琛仕、王怀顺: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你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 80418 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 2016年 6 月 30日刊登的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原告吴在军诉被告孙延岭”离婚纠纷一案公告中,孙延岭应为孙延玲,特此更正。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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