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凯 :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百云源商贸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田红、被告青岛云诚峰商贸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3 民初 955-1 号民事裁定书和被告田红的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责任编辑:fz001)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孙兰霞、青岛康大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徐富民、丁月英: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解明昭、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金海、崔艳、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曹桂芳、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0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沈莲莲、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0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增刚、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0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瑞强、于世霞、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石宝业、徐继兰、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单希明、任秀英、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传记、刘桂、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金东伍、吕梅霞、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永鹏、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0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青、赵宝红、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宋慧义、马晓艳、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鑫全、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0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卢波、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0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柴李东、柴李东、李树霞、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增富、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0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曲方正、耿晓丽、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纪淑敏、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宋令、赵淑敏、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赵艳艳、唐福宝、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建鹏、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金东伍、吕梅霞、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6)鲁0211 民初9635 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09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超、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0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曲先印、郑世红、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杨丽君、刘尚荣、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德雷、陈宁、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周玉华、李玉香、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志强、朱英发、山东京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厚璋: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华胜诉陈厚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211 民初391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厚璋: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华胜诉陈厚璋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211 民初391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韩锡纲:本院受理原告刘燕妮与被告韩锡纲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211 民初 557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赵浩:本院受理原告李新成诉被告赵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安佰勇、李明鹏: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1 民初字 395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安郁春、封志兰: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1 民初字 167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会科:本院受理的原告高四京与你以及被告薛素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薛素云不服本院(2016)鲁 0211 民初 474 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一件,上诉请求为:撤销原判,驳回高四京的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金爱英:本院受理刘洪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孙鹏、廉良香: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建华与你以及被告郑兆荣、李颖、第三人韩军、孙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李颖不服本院(2015)黄民重字第 11 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各一件,上诉请求为:撤销原判,驳回王建华对李颖的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孙鹏、廉良香: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建华与你以及被告郑兆荣、李颖、第三人韩军、孙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郑兆荣不服本院(2015)黄民重字第 11 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各一件,上诉请求为:撤销原判,驳回王建华的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玉江、李玉彬、李玉萍 :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胡守庆、韩顺英、沈莉莉、王燕哲、青岛隆盛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青岛威瑞诺电子有限公司、青岛时代宠儿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胡守庆、韩顺英、沈莉莉、王燕哲、青岛隆盛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青岛威瑞诺电子有限公司、青岛时代宠儿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10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成磊、裴丹丹、张芮、刘成锋、杨艳、青岛青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沈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三冠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11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芮、刘成锋、杨艳、陈成磊、裴丹丹、青岛青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沈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三冠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 10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学良、刁珍娟: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环秀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保税区应天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汇通胶带有限公司、青岛青房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宋兆军、宋倩: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勇、肖梅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王超、王荣荣、王勇、肖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王超、王荣荣对(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707 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已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国蓝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港蕉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元小党诉你们买卖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国昌、李云霞: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 127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风棠、王秀花:本院受理原告吕卫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菜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利达(青岛)物资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告青岛东华澳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5)崂民二初字第17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菜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利达(青岛)物资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告青岛东华澳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5)崂民二初字第17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曲仟军、雷爱冬:原告洋马发动机(山东)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初字第 26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吕宏、李娜: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柯、孙凤: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于东、李庆慧:原告罗大学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司法鉴定意见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韩树光、宋丽丽: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方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 54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殷广建、路长连、高东亮、济南市天桥区广建通讯器材经营部: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方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 54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秀远、田淑芹、王淑玲、即墨市昌宏达机械加工厂: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方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54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晓琳、郑玉平: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方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 54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东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告青岛市崂山区军远建筑机具租赁站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德州大亨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金德通手机超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日日顺乐家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宏康永恒进出口有限公司、李敏:原告广州市百皓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10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潘英:本院受理徐法芝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山东科大都市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崇友电梯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203民初5970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 30 分在本院(延安三路 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永合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青岛润盛源家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初阳、姜文文、初明军、江桂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诉被告青岛永合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青岛润盛源家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初阳、姜文文、初明军、江桂兰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登明:本院受理原告蔡可忠诉被告王登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房屋租金130000元、逾期利息、违约金 1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登州路22号丙)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沈利盛、沈利顺申请宣告沈利成死亡一案,于2015年8月13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 2016 年 8月 19 日依法作出(2015)北民特字第68号民事判决书,宣告沈利成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秦杰:本院受理沈玉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 民初6814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5日 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文庆:本院受理原告刘心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 民初 58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希强: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203 民初5328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 30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侯培德:本院受理齐振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203 民初 5073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佘级家:本院受理侯立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 鲁 0203民初287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蔡培成:本院受理原告陈龙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支付欠款 83203.68 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1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厉毓绣:本院受理的原告厉刚诉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厉毓绣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厉刚房屋装修款 86 000 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 506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鲁、青岛瑞泰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同生诉你们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玉霞、周明德、青岛德鹏齐徽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淑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 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上马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翁精术:本院受理原告李永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 点 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上马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徐明刚: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天信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含)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涉外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李伟 :本院受理徐玉顺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2016鲁 0214 民初 404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李哲龙、朴贞花:本院受理张成先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 鲁 0214 民初 4106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吉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拾方圆明商贸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4)城民初字第 1716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立案执行,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6)鲁0214执 1695 号案件执行通知书,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 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张书国、吴芳、青岛鲁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202 民初2223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并定于裁定书上诉期满后第7日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俊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行与被执行人杨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山东正诚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正房估(2016)58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被执行人杨俊名下位于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网点一层 68 号房产的评估价值为 187.56 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 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波、青岛金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张波、青岛金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4)南执字第 11959 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张波名下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团结路 1507 号2栋 1 单元 302 户房产;二、山东正诚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正房估(2016)58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 63.66 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宫兆军、李姗、宫相平、刘淑玉: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宫兆军、李姗、宫相平、刘淑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 72 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执行人宫兆军名下位于即墨市辽河一路 98号 5 号楼1 单元501 户房产;二、青岛青房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青房估字2016-HZ08001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 65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 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夏青、王晓惠、夏锡虎 ,关于本院执行的(2014)南执字第 11673 号申请执行人刘书锋与被执行人夏青、王晓惠、夏锡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4)南民初字第 82056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裁定对被执行人王晓惠名下位于青岛市徐州路 197 号1栋 1单元 2301 户房产进行拍卖,责令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拍卖裁定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自公告期满后 3 日内自动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泳、龙雪: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你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 民初 4419 号民事裁定书(管辖)。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容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山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山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姜兆蓬、李文建、李庆行:关于申请人青岛银禧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债权纠纷执行一案,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们于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视为送达。本院拟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青岛市晓港名城一期小港二路51 号办公楼1 单元 201/202/301 户房产。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博文、董净岚:关于申请人赵先水与你们债权纠纷执行一案,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视为送达。本院拟拍卖被执行人名下设定抵押的位于青岛市开发区前湾港路 215 号内6 号楼1 单元 401 户房产。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雷天瑞 :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伟 :本院受理原告韩绪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1)南民初字第 1101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仁和源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安邦代理记账事务所有限公司诉你单位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202 民初131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国泰(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兰诉你单位及青岛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 1023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兰翔、山东圣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202 民初 162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长龙: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 民初 10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玉霞: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 民初 10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凯伦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 民初 10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色世纪品牌推广有限公司、徐伟、王荣秀、徐兵、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202 民初 147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响蜂家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银座佳驿酒店有限公司青岛宁夏路路店诉被告青岛响蜂家居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璐、姜祎 、苗爱芹、赵松明、刘风亮、刘艳、青岛明辉远针织有限公司、青岛宝瑞福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韬 :本院受理原告高敦岳诉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8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原告曹洪周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任侠、任卫、任忠、任立:本院受理原告任飞诉被告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28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闫化启: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岳炎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鸿金祥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28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海、青岛千禧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6)鲁0202 民初 466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圣爱、王春花、青岛正源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圣爱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 民初 20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文幸、徐毅、徐桂霞、胶州市鸿德茗品茶庄、高玉东、王瑽 、青岛贵致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 3 日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玉东、王瑽 、青岛贵致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徐文幸、胶州市鸿德茗品茶庄: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 9 时3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司占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 民初 236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婷、宋魏: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董家口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修爱亮: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9 时 3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松华、青岛世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冷霞: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枫林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三方及被告山东红建建安集团公司及第三人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三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213 民初 1547号民事裁定书和被告山东红建建安集团公司的上诉状。限你三方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一棉康兴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管辖权异议书、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处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侯方毅、修慧青:本院受理原告孙恩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13时 4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 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文正:本院受理原告王永梁、杨小花与被告肖继恩、第三人王文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下午 13 时 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路 22 号丙民一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八马特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贺可韧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 9 时 2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范启飞:本院受理青岛丽城广告制作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路法庭第317 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霏:本院受理青岛丽城广告制作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路法庭第31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鸿雁:本院受理原告邵葳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1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路 22 号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鸿雁:本院受理原告杨卫国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1 日上午 9 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路 22 号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济南龙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晓晓:我院受理的原告高伟超与被告马彦军、马月乔、第三人济南龙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晓晓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院于 2016年 5 月 24 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吴吉水、王会芹不服提起上诉,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人马彦军、马月乔上诉请求为:查清事实,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元华、山东元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杨春华:本院受理原告赵国范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元华、杨春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赵国范借款本金 50万元并自 2015 年 7 月 20 日起按月息 1.5% 计算向原告赵国范支付利息至欠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李元华、杨春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赵国范借款本金 28 万元并自 2015 年 5 月 25 日起按月息 1.8% 计算向原告赵国范支付利息至欠款付清之日止。三、被告山东元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所判一、二两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元华、杨春华追偿。四、被告李元华、杨春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赵国范借款本金 2 万元并自 2015 年 10 月 20日起按月息 1.8% 计算向原告赵国范支付利息至欠款付清之日止。五、驳回原告赵国范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2175 元,由被告李元华、杨春华、被告山东元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12 民初4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尤钰涵、谢育青:本院受理原告李敬国与被告尤钰涵、谢育青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诉讼请求为:1 、判令被告尤钰涵偿还欠款伍万元整及自 2014 年 9 月 12 日至2016 年 6月11 日之间的利息 21000 元,2016 年 6月 12 日至实际还款期间的利息按月息 2% 另行计算;2、被告谢育青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3 、本案诉讼费用、律师费等一切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祐 铧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啸岳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城民初字第 228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被告济南祐 铧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于啸岳赔偿款 38 万元。案件受理费3500 元,由被告济南祐 铧商贸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生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毛玉、张思如:本院受理原告张庆元诉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中侨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甜敏与被告济南中侨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济南中侨商贸有限公司不服(2016)鲁 0102民初1024 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但未预交上诉费,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交诉讼费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收到本通知后7日内交纳上诉费 4100 元,逾期不交纳,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鲁源医药物流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历下区汇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鲁源医药物流园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斌、黄平平、刘长华、李志亮、黄金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井陈:本院受理原告周祖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杨瑞波,王祯:本院受理原告夏津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夏民初字第 243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其龙、许子梅:本院受理耿彬申请执行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3)乐商初字第17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们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将你们名下所有,房产证号为 7727159、7727159A 的房屋价格进行了评估,评估价格为 157000 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价格评估报告书》及(2015)乐法执字第 354 号执行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价格有异议,自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我院提出异议,逾期本院技术室将随机选择拍卖机构依法进行拍卖,且不再另行通知。 乐陵市人民法院 陈金汕、陈凯凯:本院受理原告赵海香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81 民初 357 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乐陵嘉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祥瑞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481执 385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 3 日内履行上述所确定的义务,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金强、李俊新:本院受理原告宋兴杰诉你们与吕书春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商初字第 1355 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卫和:本院受理原告田民诉你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81 民初 608 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孟庆伟 (曾用名孟庆华):本院受理原告庄化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728 民初 85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魏衍国: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海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724 民初 232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邢宪辉:本院受理的原告曹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724 民初 223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商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刘振朋:本院受理的原告毕任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724 民初 205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商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曹得建、李翠荣:本院受理原告孙森诉你们和菏泽市丰源棉业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张静、任文文:本院受理原告张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724 民初 101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张静、于成功:本院受理原告张宁诉你们和庞明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724 民初 101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吴景仲、董仲兴:本院受理原告李万芝与吴景仲、董仲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下午 3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孟凡义:本院受理原告张巧玲与孟凡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侯宝典、张军、侯振山:本院受理原告滕利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二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724 民初 1990 号、199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应允、王圣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和郭兆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1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翠玲、郭元磊、王备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和郭兆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宗清民、刘尊乐、让银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和郭兆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张宾(曾用名张彬):申请执行人谢攀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已经生效的(2015)巨民初字第 2435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对查封你所拥有的小型轿车一辆(车牌号:鲁R0U526)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724技第 030 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一上午九时到我院技术室参加选择评估机构(节假日顺延)。选择评估机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评估机构的进行及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你公司选择专业机构名称及现场勘验通知,直至评估、拍卖、变卖以及房地产权过户。如有意见,请联系程先生,电话 0530-8257129。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聿全、姚新宪、郭红燕:申请执行人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未履行已经生效的(2015)巨商初字第 167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对查封姚新宪、 郭红燕共有的坐落在巨野县田桥镇田太路北田苏路西 1212,11(巨房权证 2014 字第 S278754 号)一处进行评估。 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724 技第030 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一上午九时到我院技术室参加选择评估机构(节假日顺延)。选择评估机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评估机构的进行及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你公司选择专业机构名称及现场勘验通知,直至评估、 拍卖、 变卖以及房地产权过户。 如有意见,请直接与我院技术室联系。联系人:程先生0530-8257129。 巨野县人民法院 曹丽英:本院受理原告巨野县路通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买卖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债权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幸福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 债务人 莱州市昊骋机械有限公司烟台业兴经贸有限公司 山东鸿诚农药有限公司 担保人 于汇波、于汇金 烟台银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少军、宋桂丽 烟台泰丰宝鼎酒业有限公司、烟台建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唐伯龙、叶少花、张鑫、金媛烟台苏鹏商贸有限公司 龙口市日东工贸有限公司烟台凯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烟台军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烟台盛泰服装有限公司 栖霞市群利果蔬保鲜有限公司 烟台海文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栖霞市晨锦商贸有限公司 栖霞市金山弘工贸有限公司烟台市兴业经贸有限公司、孙自安、吕秀玲、李义、孙月英、赵启功、钟安凤栖霞市四季丰果蔬有限公司、林晓丽、王海文、林海丰 鲁晓光、曹灵艳、曹双全、邹明轩、邹华林 栖霞市金山弘工贸有限公司、林伟、林春梅 山东鸿诚农药有限公司、刘洪成、张晓翠、孙迎春、曲永昕 栖霞市海德利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新科果蔬冷藏有限公司栖霞市同福果蔬有限公司、栖霞市金山弘工贸有限公司、林伟、林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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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苏州璞信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的债权,依法转让给苏州璞信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苏州璞信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苏州璞信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苏州璞信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 苏州璞信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16年9月13日 附:债权清单 苏州璞信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7710058766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门2号楼 注:1、本公告债权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债权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 2016年2月20日。2016年2月20日 (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等,2016年2月 20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苏州璞信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债 权 清 单 单位:人民币元 李松玫 陈红卫 孙麟、周昕 烟台茂木服饰有限公司、山东茂木服饰有限公司、烟台圣茂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