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青岛德家拍卖经纪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对借款人拥有的(2020)鲁 0212 民初27552号判决书项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青岛德家拍卖经纪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 6月8日,该笔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 534683.13元,针对上述贷款债权,借款人应支付给青岛德家拍卖经纪有限公司的利息按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应支付的诉讼费用、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结果给付。 现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受让方青岛德家拍卖经纪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青岛德家拍卖经纪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日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