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799.HK,以下简称“中国华融”)成立于2012年9月28日,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控股的国有大型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99年11月1日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中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2015年10月30日,中国华融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截至2016年末,中国华融总资产达人民币14,119.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2.9%,继续保持中国最大资产管理公司地位;净资产达人民币1500.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6.3%,实现国有资产大幅保值增值;2016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31.1亿元,较上年增长36.3%,继续处于同业领先水平;平均股权回报率18.4%,平均资产回报率2.0%,为股东创造了良好价值回报。 目前,中国华融服务网络遍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有31家分公司、2家营业部和多家控股子公司,旗下拥有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平台公司,已发展成为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盈利能力最强、实现利润最多、股权回报最好、总市值最高、金融牌照齐全、品牌价值响亮”的大型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提供不良资产经营、资产管理、银行、证券、信托、金融租赁、投资、期货、消费金融、置业等全牌照、多功能、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展望未来,中国华融将坚持“稳中求进、紧中求活、提质控险、协同发展”的发展主基调,紧紧围绕“调结构、促转型、补短板、防风险、提质量”五大中心任务,保持中国华融市值稳健增长,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继续做强做优做大,努力打造“治理科学、管控有序、主业突出、综合经营、业绩优良”的一流资产管理公司,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国家、社会、股东、客户、企业、员工创造可持续增长的更大价值。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国有大型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保全国有资产、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企改革为使命,将依法合规经营作为生命线,累计管理处置各类不良资产超万亿元,为国家金融系统的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圆满完成国家赋予的处置政策性不良资产历史使命后,中国东方不断探索可持续发展之路,积极开展商业化转型,逐步成为一家全牌照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业务涵盖资产管理、保险、银行、证券、信托、小微金融、信用评级和海外业务等,近年来步入跨越式发展的轨道。 截至2016年末,中国东方集团总资产超过8,000亿元,在国内中心城市设有25家分公司和1家经营部,境内拥有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东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境外拥有东银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14家控股公司,员工总数6万2千多人,服务网络覆盖全国,服务客户1500多万。 中国东方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多元化、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努力构建“资产管理+银保”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打造行业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长城资产”)成立于2016年12月11日,注册资本431.5亿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前身是国务院1999年批准设立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目前,中国长城资产服务网络遍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31家分公司和1家业务部;旗下拥有长城华西银行、长城国瑞证券、长生人寿保险、长城新盛信托、长城金融租赁、长城投资基金、长城国际控股、长城融资担保、长城金桥咨询、长城国融投资、长城国富置业等10多家控股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包括不良资产经营、资产管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投资等在内的“一站式、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作为四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中国长城资产成立之初的主要任务是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自成立以来,先后收购、管理和处置了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1万多亿元,积累了丰富的资产管理处置经验,打造了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团队和经营运作技术。展望未来,中国长城资产将始终秉承“化解金融风险、提升资产价值、服务经济发展”的使命,坚持“突出主业、综合发展、体现特色”,以不良资产经营和第三方资产管理为核心构建“大资管”,以并购重组为核心构建“大投行”,实现全牌照综合金融服务的“大协同”,积极推进“大资管”、“大投行”、“大协同”三位一体的战略布局,致力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的“百年金融老店”。 本公司的前身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是经国务院批准,为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推动国有银行和企业改革发展而成立的首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2010年6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整体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本公司引进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UBS AG、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渣打银行四家战略投资者。2013年12月12日,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首家登陆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362.57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包括:不良资产经营业务、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和金融服务业务,其中不良资产经营是本公司核心业务。本公司在中国内地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33家分公司,在内地和香港拥有9家从事资产管理和金融服务业务的全资或控股一级子公司,集团员工约2万余人。 本公司的战略是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在不良资产经营领域的领先优势,大力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并通过协同多元化业务平台,不断发展和完善差异化的盈利模式,为股东提供持续且具有竞争力的回报。 本公司性质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经核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1.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 2. 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 3. 破产管理; 4. 对外投资; 5. 买卖有价证券; 6. 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 7. 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 8. 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 9. 资产及项目评估; 10.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