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决定对其拥有的以下不良债权包一宗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董文兰、高洪发等8 笔不良债权,该债权包的债权金额合计2,918,899.69元,其中贷款本金1,800,000.00元,利息1,070,759.69元(利息截止日 2016年 11 月 20日),代垫诉讼费用48,140.00元。 意向竞买人请于 2017年6月 12 日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到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信贷管理部(济南市二环东路2200号)了解拟转让债权的基本情况。 联系方式:李经理 联系电话:0531-81903979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 2017年6月5日
钟安聚(身份证号码:37072519600120001X)于2014年3月31日在我行办理贷款180000元,现结欠本金180000元及利息,到期日为2014年12月3日,担保人为钟安源,钟京波,钟安龙,钟京冲。我行拟将该笔贷款债权转让。
特此公告。 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日 序 号12项目名 烟台海裕海产品有限公司 烟台中商实业有限公司合计 借款合同编号 LCG39710051 LCG39710049 98 年交营字第0025号币种美元 折算为人民币人民币 人民币 本金(截止到2017.3.31)1,087,500.007,502,988.751,915,069.889,418,058.63 利息(截止到2017.3.31) 1838451.129 12,684,025.87 10467819.47 23151845.34 债权总额(截止 到2017.3.31) 2,925,951.13 20,187,014.62担保措施 保证担保(烟台唐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抵押担保(但抵押物已处置)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王世勇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拥有的对烟台海裕海产品有限公司、烟台中商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资产已依法转让给王世勇,该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保证、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王世勇(详见下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该债权转让的事实。 自公告之日起,请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王世勇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7年6月5日 12,382,889.35 32,569,903.97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