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神工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年 7月13 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该公司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山东神工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枣庄宏兴经济管理有限公司。分立后山东神工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400 万元,枣庄宏兴经济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600万元。山东神工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责任编辑:fz001)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神工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