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2日
东营市冠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刘 延峰、胡建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22 民初 74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许露露:本院受理原告杨志诉被告许露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21 民初 154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王佐利、单连娟:本院受理原告刘治玲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沐浴店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阳市人民法院 廖晓峰:本院受理的原告龙口市南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8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炳财、蔡英华: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7)鲁 0681 民初 5965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 10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仲秋: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及(2017)鲁 0681 民初 5966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8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周军: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7)鲁 0681 民初 5968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杨永军: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7)鲁 0681民初 5967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付大伟: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7)鲁 0681民初 5971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吕庆余:本院受理山东南山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7)鲁 0681 民初 5961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11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刘明香:本院受理山东南山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7)鲁 0681 民初 5972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 11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青岛辰星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玉霞诉你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681 民初 400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青岛辰星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帝辉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宋惠英、徐健诉你等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681 民初 381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曹务波:本院受理龙口市佳美纺织有限公司诉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曹务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681民初 187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栾景权:本院受理田杰诉栾景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1 民初 323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杨守科、宁艳丽:本院受理上诉人李淋与你们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6 民终 1620 号案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3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艳霞:本院受理原告孙英翠、孙栋梁、隋守祥、戎玉亭与被告王胜、李艳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02 民初 123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道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解磊:本院受理原告张金国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1 民初 135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周立国、唐新芳、周立东:本院受理刘祥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103 民初 160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安岚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周立国、唐新芳、周立东:本院受理时培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103 民初 160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安岚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安阳市积步千里化工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一张(票号00100062-25733613、金额10800元、出票人日照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付款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山支行、收款人北京华辉天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票人安阳市积步千里化工有限公司、出票日期 2017 年1月 26 日 )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安阳市积步千里化工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票据: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一张,票号00100062-25733613、金额 10800元、出票人日照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付款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山支行、收款人北京华辉天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票人安阳市积步千里化工有限公司。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 2017 年 12 月 19 日起至 2018 年2月 17 日止。四、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卜振原:本院受理郭江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121 民初 303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洪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郑兆锐:本院受理陈为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121 民初 2941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洪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马立新: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诉你服务合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602 民初212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马立新: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诉你服务合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602 民初21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闫光学、滨州晟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渤海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 14:5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 200米路西)第十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东润机械有限公司、董翠霞、张春杰、滨州海得富莱曲轴有限公司、滨州海得曲轴有限责任公司、滨州泰源机械有限公司、张鑫、常菲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追加被告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08:50 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 米路西)第十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连文:本院受理原告贾林爱、宫庆军、宫庆营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驻滨城区交警大队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兆荣:本院受理原告郭法礼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武延玲、马方水、范庭强:本院受理原告徐承五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26 民初245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好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邹平县丰润食品有限公司、宗学敏、王丽丽、于会英:本院受理宋翠云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结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26 民初208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在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刘学清:本院受理原告冠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03 民初 1213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赵长德、滨州市沾化区城北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沾商初字第 2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苑强:本院受理原告韩一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马涛:本院受理原告刘俊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梁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张庆余:本院受理原告王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张贵清、商卫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民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 ,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信吉芹、刘吉军:本院受理原告周永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成广超: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黄永灿、郭美艳、黄若茜、董标、山东四君子集团有限公司、张振飞、成广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17民终 223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少年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尚建忠、张向阳、宋健:本院受理原告李殿宗诉你们与张迎军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81 民初 13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延生:本院受理原告冯立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81 民初202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祝传为、山东广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建国、宫玉强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81民初 155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石同德:本院受理原告禹连营诉你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81 民初 67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黄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柴文辉、吴斌(宾):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徐芹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 (2015)禹民初字第 134 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向你公告(2017)鲁 1482 执恢 210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被执行人柴文辉名下位于禹城市文化西路依水小筑 7 号楼东单元 2 层东户房产(房产证号0034249)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崔树刚(身份证号码 372426197807281134)所有。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禹城市人民法院 王士友: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鸿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 民终 435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海荣:本院受理原告信朝华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81 民初 142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传成:本院受理原告张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 1203 民初1233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2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吕钢:原告韩素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2017)鲁1203 民初 813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3 民初 81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韩素梅与被告吕钢离婚;二、驳回原告韩素梅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徐磊:本院受理原告夏明辉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主要内容为准予原告夏明辉撤回对被告陈淑华、陈金业、张博文、王民红、徐磊、付庆峰、任维成、张文忠的起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3 民初364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贾晓彬:本院受理原告齐文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1203 民初 744 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203 民初 74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颜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曹成山:本院受理的原告马景文与被告曹成山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3 民初 85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展广辉:原告莱芜市乐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1203 民初1117 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203 民初 111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展广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莱芜市乐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欠款 27500 元及违约金(以27500 元为基数,分别自 2013年 2 月 1 日起至 2016年8 月 9 日止、自 2017 年8月 9 日起至 2017 年10月 18日止,均按照年利率 9% 计算);二、驳回原告莱芜市乐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马守东:本院受理的原告莱芜市钢城区健麟水泥制管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2017)鲁 1203 民初 82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马守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莱芜市钢城区健麟水泥制管厂货款 51520 元。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聊城国力车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2017)鲁 1203 民初 77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山东聊城国力车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货款 442384 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 2016 年 7月25 日起至款项支付之日止)。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青岛阿波罗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赵飞:本院受理刘相荣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3民初1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健:本院受理原告阴法坤、王庆芬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1203 民初 1132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欣盛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潍坊佰能机械有限公司、高敏敏、李桂芹、张亚林、于收全、王志富、王志玉: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7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云峰:本院受理潍坊富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你分期付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8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刘传安:本院受理原告毕孝德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4民初41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刘家兵、王秀丽:本院受理原告韩秀香诉刘家兵、王秀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4民初49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陈祥杰、陈寿云、梁建军、梁新波:本院受理原告王志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4民初8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王新君、陈苓波、王瑞红、王善恩:本院受理原告王志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4民初18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亓光亮、刘陈波、刘均全、刘秀丽:本院受理的原告亓维燕与被告潍坊市聚天农牧有限公司,第三人亓秀芳、亓光亮、刘陈波、刘均全、刘秀丽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4民初4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秦维珍:本院受理朱子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峡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王伟:本院受理原告许传臻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十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王义玲:本院受理原告王丰信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李国莉:本院受理原告李武吉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十六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魏军、临朐瑞源气缸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陈延奎与你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及李本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魏军、临朐瑞源气缸套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法律程序委托山东乾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临朐瑞源气缸套有限公司院内东北角砖混大棚车间进行评估,并于2017年11月13日上午10时至2017年11月14日上午10时通过临朐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财产进行第一次拍卖,因无人竞拍而流拍。现申请人陈延奎、李本艳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以第一次流拍价447185元抵顶上述房产。因你下落不明,特向你公告送达(2015)临法执字第1395-1号及(2016)鲁0724执167之二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你公司对执行裁定书异议,请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意见回复本院,逾期不回复,视为送达。 临朐县人民法院 高长福、许广信、刘复刚、高明学、高明俊、高明军、房现顺、刘广林、许明亮、高明喜: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4民初32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高明军、高长福、许广信、刘复刚、高明学、高明俊、房现顺、刘广林、许明亮、高明喜: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4民初32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高明俊、高明军、高长福、许广信、刘复刚、高明学、房现顺、刘广林、许明亮、高明喜: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4民初32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刘复刚、高明学、高明俊、高明军、高长福、许广信、房现顺、刘广林、许明亮、高明喜: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4民初32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彪、王凯、赵伟、赵德玉、王文贵: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4民初32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凯、王彪、赵伟、赵德玉、王文贵: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4民初32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文贵、王凯、王彪、赵伟、赵德玉: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4民初33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许广信、刘复刚、高明学、高明俊、高明军、高长福、房现顺、刘广林、许明亮、高明喜: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4民初32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赵德玉、王文贵、王凯、王彪、赵伟: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4民初33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赵伟、王彪、王凯、赵德玉、王文贵: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4民初33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明静:本院受理潍坊金碧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者淦:本院受理原告江元勋诉你民间借贷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27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孙业宝:本院受理原告赵存仁诉你民间借贷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22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赵玉斌、张玉芳、山东悦宾包装有限公司、梁建庭: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化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赵玉斌、张玉芳、山东悦宾包装有限公司、梁建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陶学顺、李瑞荣:我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付传良与被执行人陶学顺、李瑞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你们共有的位于昌乐县新昌路2887号31号楼地下34储藏室,3单元302室(房产证号:潍乐房权证昌乐县字第052385、052386号)房产。定于2018年3月6日9时到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将随机选择。于2018年3月13日9时进行现场勘验。2018年4月4日9时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如对估价报告有异议,可自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2018年5月11日9时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 昌乐县人民法院 于复国、李庆花、曹玉宝:本院受理原告黄秀芳诉被告于复国、李庆花、曹玉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25民初31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秦德洋:本院受理原告宋兴诉被告秦德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春通、曹镇委:本院受理原告田英立诉被告王春通、曹镇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昌乐县人民法院机关第十二审判庭(乔官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志杰:本院受理原告程爱国诉张志杰、张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499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潍坊金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魏志禄:本院受理原告昌乐金润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潍坊金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魏志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孙巍:本院受理原告潍坊中冶煤炭有限公司诉被告孙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许光宁:本院受理原告邓连梅诉被告许光宁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34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烟台雨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亭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烟台雨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御凯分公司对本院作出的(2017)鲁0725民初43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昌乐县人民法院 沙风:本院受理原告王瑞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5民初9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周恩三:本院受理原告郭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328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赵书宏、李秋萍、赵涛:本院受理原告刘明义诉被告赵书宏、李秋萍、赵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11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贾象智:本院已受理刘小乔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5民初6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石万坤、辛玉华、石胜利:本院受理原告刘介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25民初14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邹黎:我院审理的刘洋清与徐晓磊、邹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支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刘洋清申请对伤残等级、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及出院后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营养费等进行鉴定。现向你公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定于2018年3月7日上午9时00分到昌乐县人民法院三楼摇号室选择鉴定机构,逾期视为送达,本院将随机选择鉴定机构。 昌乐县人民法院 冯伟: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诉被告冯伟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3民初3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杨博、赵圣梅、初阳、王桂英: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7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仕科、田怀强:本院受理原告任宏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仕科、常贞芬:本院受理原告任宏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昌乐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7月1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昌邑市解放路上海电器照明经销处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12月11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昌邑市解放路上海电器照明经销处持有的号码为:3130005229883866,出票日期为2017年5月22日,出票人:潍坊市九久家纺有限公司,收款人:潍坊体会完美时尚用品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人民币30000元,汇票到期日为2017年11月22日的潍坊银行昌邑支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昌邑市解放路上海电器照明经销处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昌邑市人民法院 高玉贵、李现兰: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宝军、吴平军诉被告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第三人高玉贵、李现兰其他行政行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的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魏新利、王向芹、滨州盛康源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李立峰、魏海芳、滨州宇鑫源钢板有限公司、王向志、刘琼、山东博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王向明、穆爱丽、山东省博兴县海瑞钢铁有限公司、王向杰、高芝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395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向明、穆爱丽、山东省博兴县海瑞钢铁有限公司、王向志、刘琼、山东博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魏新利、王向芹、滨州盛康源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李立峰、魏海芳、滨州宇鑫源钢板有限公司、王向杰、高芝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396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魏新利、王向芹、滨州盛康源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李立峰、魏海芳、滨州宇鑫源钢板有限公司、王向志、刘琼、山东博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王向明、穆爱丽、山东省博兴县海瑞钢铁有限公司、王向杰、高芝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396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立峰、魏海芳、滨州宇鑫源钢板有限公司、魏新利、王向芹、滨州盛康源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王向志、刘琼、山东博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王向明、穆爱丽、山东省博兴县海瑞钢铁有限公司、王向杰、高芝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396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德涛、车仁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尚凡峰、陈晓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筑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胜辉木业有限公司、山东龙马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贺灯旺、樊廷修、崔广田、樊宪国: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吴学明、张金岺、东营鑫岳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牛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2017年07月28日第三版刊登的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上诉人为:“王维华、李敬美、李素仙、王丽敏、王英杰”的公告中,“王乃宾、王乃清、颜世杰、黄海涛、潍坊益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应为“王乃清、黄海涛、潍坊益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莒县仙宇食品有限公司开户许可证,编号4510-02594451,核准号J473600068080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孙爱兴,开户银行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果庄分行,账号9110111012442050000418,发证机关中国人民银行莒县支行。不慎丢失,特此声明挂失。 柳美花:本院已受理原告张法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5民初29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赵磊、马大成、赵世清、王铁柱: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刘兵及被申请人朱云祥、赵磊、马大成、赵世清、王铁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申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昌乐县人民法院 吴升阳:本院受理原告刘巧诉被告吴升阳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9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帅:本院受理原告刘晓辉诉被告张帅离婚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0725民初23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李庆科:本院受理原告康同余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291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王一涵:本院受理的原告展希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3民初 7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韩传祥: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文明、葛夫军,刘海堂,房思平,董聪地,董继福诉你及被告房思园,徐加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1203 民初 1136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王爱亭:本院受理原告刘敬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17)鲁 1203 民初 674 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203 民初 67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颜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卢明书:本院受理的原告亓振与被告卢明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3 民初 99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