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社★053182918609

2017年10月31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053182918609

时间:2017-11-01 21:04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王金洲:本院受理的李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18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王金洲:本院受理的李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18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潍坊强信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百鑫汇聚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3民初92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32867元;判令你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以32867元为本金,自2017年3月8日至你方实际支付之日,按年利率6% 计算);驳回原告对你方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33元,保全费353元,公告费900元,由你方负担。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恒基建设劳务有限公司、青岛豪瑞劳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沧区东伟顺建材经销部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及变更被告名称申请书。原告诉请判令你们支付木材款374553元及自2015年11月1日起以86.6326m3木材为基数按1元/m3天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截止到2017年6月1日为50160元)、以5100张模板为基数按每张每天单价0.04元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截止到2017年6月1日为118116元);共计542829元。诉讼费及实支费由你们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张维国: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秀凤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诉请判令你偿还货款人民币1695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德盈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诚信德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3民初86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57962.78元。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3459元,公告费750元,由被告负担。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黄代华:本院受理的青岛市祥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村法庭206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廊坊开发区伟业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311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杭州新连气体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303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辉、郇庆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1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苏童、杨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静、公维顺:本院受理的原告杨福瑞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1.判令两被告配合原告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并协助原告办理青岛市市北区兴隆路48号1单元702户房屋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2.判令两被告自2017年6月30日起至被告配合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止,按每日300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本案诉讼费用等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王可清宣告被申请人王松业死亡一案,经查王松业下落不明已满四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一年。希望王慧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祯: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徐祯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徐祯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计鹏: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计鹏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计鹏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磊: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李磊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李磊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岚: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岚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张岚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邱淑娟: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邱淑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邱淑娟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冷朋: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冷朋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冷朋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成飞: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孙成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孙成飞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高鹏: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高鹏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高鹏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任刚: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任刚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任刚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牟永利: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牟永利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牟永利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牟永利: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牟永利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牟永利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肖: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王肖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王肖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姜晓艳: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姜晓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姜晓艳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申丹丹: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申丹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申丹丹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吕国坤: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吕国坤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吕国坤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海燕: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海燕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王海燕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民功、秦建丽:本院受理原告魏增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6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薛富海、侯咏梅:本院受理原告丁顺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1、解除原被告2009年11月18日签订的《协议书》;2、被告薛富海、侯咏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购房款35万元;3、被告薛富海、侯咏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利息;4、被告薛富海、侯咏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10万元。现依法向你两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3民初46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青岛市登州路22号丙)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金颖:本院受理原告张家伟与被告刘金颖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8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滨海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芝新:本院受理原告宋忱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6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市北区深港飞宇经销店:本院受理冷玮诉你与青岛深港时装广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办公区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明昊:本院受理原告刘俊瑜诉被告刘明昊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崔学锦:本院受理原告崔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丁原胜:本院受理的原告韩总宪诉被告方和亭与你(第三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1.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被告及第三人腾退房屋。2.被告补交房租33000元。3.被告按每月1100元标准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桂风: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晓倩与被执行人张桂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委托青岛恒德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张桂风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东山路49号1单元102户房产进行评估,并作出青恒估字(2017)第57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单价18400元/平方米,总价91.69万元。现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本公告送达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交纳再次评估费用。逾期本院将对上述财产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姜言礼、袁瑛:本院受理原告王庆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丁志华申请宣告宁志芬死亡一案,于2016年8月15日在山东法制报发出寻人公告,为期1年的公告期间届满,宁志芬仍然下落不明,本院于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下达(2016)鲁0203民特407号民事判决书,宣告宁志芬死亡。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谢占义:本院受理原告李瑞娴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苏庆:本院受理窦园园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吴庆涛:本院受理原告张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亚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和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超:本院受理原告徐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韩立民:本院受理刘秀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崔常柏: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韩梅: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光辉: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兰、傅通利:本院受理原告家利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二人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7)鲁0203民初27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诉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5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黄绍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南路18号5楼311户归原告所有名被告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2)判令被告预交的1000元定金归原告所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十四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登州路22号丙)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涛:本院受理魏文洁诉你与孙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5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姜言礼:本院受理原告王海鹏诉你、第三人袁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46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姜言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海鹏借款本金2300000元,支付原告王海鹏利息966000元。案件受理费32928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姜言礼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涛:本院受理栾小燕诉你与孙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5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魁:本院受理原告李华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卞桂华:本院受理王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717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文峰、丁卫:本院受理青岛迪生城市客运汽车有限公司诉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93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滕卫波:本院受理原告魏素华诉被告滕卫滨、滕卫涛、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青岛市市北区邱县路13号乙)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韩梅、黄松涛:本院受理原告王国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7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韩梅、黄松涛:本院受理原告王国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7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为栋:本院受理姚广乔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慧宇: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依法委托青岛衡元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52号3号楼2单元101户房产价值进行评估,并作出(2017)青衡房估字第273-2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评估总价:2975281元。现予以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本公告送达后次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并交纳再次评估费用。逾期本院将对上述财产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唐玉青:本院受理原告张晓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鲁南监狱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涛塑料包装制品厂:本院受理原告高洪鹏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909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单永、于金明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6)鲁0202民初197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青岛市市北区西吴路132号1号楼1单元602户抵押房屋。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江、冯贵欣、青岛惠好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一、二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26736.47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2、判令被告一、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267.36元;3、判令被告一、二承担原告为本案支付的律师代理费20138元;4、判令被告三对以上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诉讼费、保全费等由三被告共同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亚君、薛文一: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50万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2、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000元;3、判令两被告承担原告为本案支付的律师代理费27000元;4、判令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邮寄费等由两被告共同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花春、郑全一: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1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晓峰: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李晓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38158.91元;2、判令被告支付利息7040.83元,逾期利息11565.26元(截止2017年5月18日),并支付自2017年5月19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以贷款本金及利息之和45199.74元为基数按照同期执行贷款利率上浮50% 计付,截至2017年5月18日诉讼标的为56765元;3、判令原告有权就被告所有的鲁B5BK21江淮小客车优先受偿,不足债权数额部分由被告继续清偿;4、判令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永正、杨淑英: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张永正、杨淑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228491.42元;2、判令两被告支付利息24327.77元,逾期利息53520.24元(截止2017年5月18日),并支付自2017年5月19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以贷款本金及利息之和252819.19元为基数按照同期执行贷款利率上浮50%计付,截至2017年5月18日诉讼标的为306339.43元;3、判令原告有权就被告所有的鲁BP015W 宝马车优先受偿,不足债权数额部分由两被告继续清偿;4、判令诉讼费、公告费由两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正华、陈素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7)鲁0202民初528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解除贷款合同2、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及违约金3.诉讼产生的律师费、公告费等相关费用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何超: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3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雪、翟所玲: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3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苏延龙: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574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勤友: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0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波: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0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晓军: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保国、易德蓉:本院受理原告于可淑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5)南商初字第30091号民事判决书。于可淑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魏芳、李秀伟:本院受理原告纪永尚诉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7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文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2、被告偿还利息及逾期利息;3、被告支付律师费;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程克国、邓远会、宋焕亮、相翠霞、张黄堂、李洪爱、青岛鑫都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5)南商初字第30568号民事判决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华玉、孙珊珊: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894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薛兆荣、张艳: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895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海岛: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896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广兴、盖珍爱、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鳌泉湾海洋养殖有限公司、兰顺传、田军光:本院受理原告国泰世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嘉夫:本院受理执行的(2014)南执字第10815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与被执行人李嘉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一、(2014)南执字第10815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李嘉夫名下位于青岛市四方区修水路3号3单元701户房产;二、青岛青房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依法对该房产进行评估,并出青房估字2017-HZ0800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确认上述房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9.21万元。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估价报告中关于涉案物品的评估结果。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邵毅秋:本院受理执行的(2014)南执字第11688号王霞与被执行人邵毅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一、(2014)南执字第11688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邵毅秋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9号A 号楼10E户房产;二、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依法对该房产进行评估,并出青习房评字【2017】-F11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确认上述房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74.2万元。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估价报告中关于涉案物品的评估结果。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傅贞志、潘仁红、潘仁臻: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2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田健健、胡玉萍: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2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武雪、崔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2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永男、裴京子、青岛永图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2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爱情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苟淑芬: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李沧区润杨酒店用品总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73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畅、刘学道、青岛晟之荣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2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张发现、薛连彩、青岛临港中亿物流货场经营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5)南商初字第3057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洪、台亚丽: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路支行与被执行人李洪、台亚丽金融借款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6)鲁0202执105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李洪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00号金华公寓A 栋503户抵押房产一处;二、青岛天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天荣房评字(2017)第8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331.61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永昌、陈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被告张永昌、陈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7)鲁0202民初2759号案,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在法定期内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均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在法定期内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广泰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嘉纳可可制品有限公司、宫伟:本院受理原告孙立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前工资款58950.5元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金磊石材工程有限公司、马学娟、于桂山、卜一兵、马雪华、邓东南、马江华、王桂华、马开元:本院受理原告莱芜行健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方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乔辉、乔振锋、乔涛、王卫霞: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即墨京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青岛即墨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137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刘圣军:本院受理原告吕慧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会见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王希涛:本院受理原告马永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于春来:本院受理原告郑瑞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130000元及利息248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傅祥业、穆晓:本院执行的朱团成与傅祥业、穆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3执2516号执行通知书、传票和财产报告令。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本院(2017)鲁0283民初437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负担案件执行费。如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洪宝、徐鹏云: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喜冷食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3民初2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到本院张戈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陈云山:本院受理原告陈召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3民初11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到本院张戈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吴清臣、韩珍娟:本院受理原告杨德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3民初47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到本院张戈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纪明飞:本院受理原告刘丽芳诉被告纪明飞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3民初63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南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宗光星、庞彩霞:本院受理原告毛德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3民初33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姜海星:本院受理原告郭冬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3民初50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式富、青岛德邦诺人造毛皮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骞正与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外人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对查封的机器设备提出所有权异议,现已审查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4执异9号执行裁定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吕德旭: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海港建机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文、慕玉禄、吕德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4民初66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许春满: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万海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34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陶铸强: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万海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3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王显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万海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3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权洪哲: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万海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34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徐顺: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18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吉昌房地产开发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贾安锐诉你、被告青岛吉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4民初3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吉昌房地产开发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栾绍海诉你、被告青岛吉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4民初3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邢海江、高红霞: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与被执行人邢海江、高红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2执332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邢海江名下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位于胶州市泰州路287号聚福源小区2号楼1单元501户的房产一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林林、王昕: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与被执行人王林林、王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2执332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王林林名下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位于胶州市泸州路1888号胶州湾大桓九家园小区8号楼2单元401户及6号附房的房产一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会敏: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与被执行人刘会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执332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刘会敏名下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位于胶州市李哥庄镇广场大街17号欧亚新天地小区5号楼1单元602户的房产一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万娥、白成浩: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与被执行人林万娥、白成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执59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林万娥名下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位于胶州市海尔大道105号楼诺贝尔山庄小区C5号楼1单元501户的房产一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利娟、董天奇: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与被执行人张利娟、董天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执59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张利娟名下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位于胶州市泸州路1888号胶州湾大桓九家园小区27号楼1单元102户及4号附房的房产一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廷龙、王彩云: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与被执行人杨廷龙、王彩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执59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杨廷龙名下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位于胶州市广州北路112号站东小区4号楼1单元302户及5号附房的房产一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民功:本院受理原告王世民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海华、青岛美华先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美华先行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7)鲁0202民初1050号民事裁定书(管辖)。被告青岛美华先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喜训、王珊: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6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纪春霞、青岛青啤海都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一偿还借款本金、利息;2、被告一支付律师费;3、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原告对被告房产优先受偿;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邱玉成: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等;2、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鲁军:本院受理申请人马可、申请执行人王娜与被执行人周鲁军变更申请执行人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执异97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程宝兴: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与被执行人程宝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执544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程宝兴名下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位于青岛市四方区(现市北区)人民一路3号2号楼八单元501户的房产一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庄友强、姜瑞霞: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与被执行人庄友强、姜瑞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执110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庄友强名下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位于胶州市三杰路1号三杰人家小区4号楼3单元602阁楼的房产一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雅智商贸有限公司、蔡建智、林碧雅、青岛曙辉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马为新、马超、山东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审原告李洪亮、李成国、邓义强与原审被告马为新、马超、山东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乔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阴县榆山街道西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0124民初字12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监2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为:(2016)鲁0124民初字12号案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立案合议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平阴县人民法院

    王晓英、淄博乾坤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11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晓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6 619.14元及截至2017年5月22日的利息、罚息2 074.84元及自2017年5月23日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被告淄博乾坤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被告王晓英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郑林:本院受理原告高爱忠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巩忠良、毕立友、周爱云、周荣光、毕亚宁、毕春清、张其成、巩俊芳、山东毕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淄博安宝机械制动材料有限公司、淄博昂辰工贸有限公司、淄博慧洋建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周村区中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毕立友、周爱云、巩忠良、周荣光、毕亚宁、毕春清、巩俊芳、张其成、山东毕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淄博安宝机械制动材料有限公司、淄博昂辰工贸有限公司、淄博慧洋建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周村区中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被告崔光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崔光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71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韩相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韩相莹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13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韩相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韩相莹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13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陈文琴: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4民初3980号原告济南恒大西区置业有限公司诉陈文琴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济南恒大西区置业有限公司诉求:1.解除济南恒大西区置业有限公司与陈文琴就济南恒大雅苑11-2-2501号房屋签订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2.陈文琴协助济南恒大西区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上述房屋的注销合同备案、撤销网签手续;3.陈文琴向济南恒大西区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316179元;4.诉讼费用由陈文琴承担。]、(2017)鲁0104民初3980号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西客站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李军:本院受理原告张兆民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3民初54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兆民支付长清区归德镇小屯加油站的转让欠款60万元及利息损失,具体判项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山东鹏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刘福昌诉山东鹏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邓玺元(生于1991年4月14日):本院受理原告曹海宁与被告王钰莹名誉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日期为2018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郓城长江纤维有限公司、郓城县宏远化纤有限公司、郓城县华晨木业有限公司、郓城瑞龙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郓城华威管桩有限公司、曾兆敏、王冬苗、李鹏、王俊卿、李辉、郭霞、周长稳、王玲、于祥京: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9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郓城县华晨木业有限公司、郓城瑞龙食品有限公司、郓城县宏远化纤有限公司、山东郓城华威管桩有限公司、郓城长江纤维有限公司、曾兆敏、王冬苗、李鹏、王俊卿、李辉、郭霞、周长稳、王玲、于祥京: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9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郓城卡德维润滑油有限公司、郓城海鹏鞋业有限公司、郓城县久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郓城昌顺机械有限公司、郓城恩银机械有限公司、郓城惠达化纤制品有限公司、张良先、李风松、王绪南、魏凤环、汤雪芝、罗军、黄淑君、马双银、张尽全、周晓红、张东来、焦秀真: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9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郓城惠达化纤制品有限公司、郓城县久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郓城海鹏鞋业有限公司、郓城昌顺机械有限公司、郓城恩银机械有限公司、山东郓城卡德维润滑油有限公司、张良先、李风松、汤雪芝、罗军、黄淑君、马双银、张尽全、周晓红、王绪南、魏凤环、张东来、焦秀真: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9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郓城县宏远化纤有限公司、郓城县华晨木业有限公司、郓城长江纤维有限公司、郓城瑞龙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郓城华威管桩有限公司、曾兆敏、王冬苗、李鹏、王俊卿、李辉、郭霞、周长稳、王玲、于祥京: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9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演成:本院受理的原告常州常荣电器有限公司诉你、齐鲁律师事务所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告张苗、刘贵明、山东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诉被告张苗、刘贵明、山东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字第64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黄连江(372431197706237012):我院受理原告宫莉娜诉你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7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武嘉祥:(身份证号230827197301010818):本院受理原告刘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36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关广乐:本院受理原告叶小华诉被告关广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15.4万元,并向原告支付利息(以本金15.4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9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济南市历下区化纤厂路5号)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春福、王玉美: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市中区汇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春福、王玉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娟、黄玉河: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陈娟、黄玉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史鹏志、王会: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史鹏志、王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2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单涛、程敦英: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单涛、程敦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亚兰、赵云杰: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杨亚兰、赵云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潘智朋、薛永君:本院受理原告姚爱雨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27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潘智朋:本院受理原告万秋强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2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韩美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454号原告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杆石桥办事处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福瑞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海澜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大庆金福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明亭、肖秀芝: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6号上海御兴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2018年1月9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立泓、王耀东: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121号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1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峰、刘凯红: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422号原告于清诉你们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立波、李勇、闫梅、刘伟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董林胤、吴仁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晓兰、岳修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潘斌、秦元芬、潘磊、高佳、济南米兰达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573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加成、李亚玲、山东佳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574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黄金坤、蒋瑞芳、林国贤、戴秀华、李瑞阳、林兰玉、淄川财富陶瓷城华那陶瓷经营部: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58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毛达走、董金珠、毛建星、张晓玉: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594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鲁生、鞠玉海、崔然青、济南瑞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37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七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润阳置业有限公司:上诉人中华通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2016)鲁0102民初357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卫士消防安全工程公司:我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奔腾物流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60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山东奔腾物流有限公司撤诉处理。已经收取的案件受理费51400元,减半收取计257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洪江、万丽平:本院受理原告王孔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济南和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霍苗苗与被告济南和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倩:本院受理原告王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714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菏泽开发区君豪自助餐厅、张文涛、芦鹏:本院受理菏泽市公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和马浩翔、刘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垂龙:本院受理原告杨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洪立、孙利利、马洪侠:本院受理银联融资担保(菏泽)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9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广运、张长青:本院受理银联融资担保(菏泽)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9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董际战、刘志美、张保书:本院受理银联融资担保(菏泽)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9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胡春英、李秋菊、孙红利:本院受理银联融资担保(菏泽)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91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红阳、董学庭:本院受理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与你们及刘树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1796号民事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菏泽龙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侯传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91民初10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菏泽达慧城新能源热力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菏泽供电公司与你及北京旺通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达慧城新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4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叶建军: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杨新记与你债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91执294号案件中尹红芬名下坐落于菏泽市327国道北侧23中西房产一处(产权证号074451)房屋鉴定估价报告,报告编号:鲁宏房估字第(S20170717)。价值评估结果为人民币1306 305元。公告到期后,本院将不再另行公告拍卖裁定书,直至拍卖终结。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郓城卡德维润滑油有限公司、张尽全、周晓红:本院受理济宁市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及山东大运汽车有限公司、山东省郓城县三羊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陈新省、崔爱君、王彦军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634号、6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博、冯海香:本院受理原告王瑞建与被告王博、冯海香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丁有振:本院受理原告张艳与被告丁有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11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玉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菏泽市尚百丽家具有限公司、鄄城欧亚化工有限公司、于鲁卫、宫金松、王玉成:本院受理原告菏泽开发区大丰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菏泽市尚百丽家具有限公司、鄄城欧亚化工有限公司、于鲁卫、宫金松、王玉成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1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玉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袁培跃:本院受理菏泽市金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及山东德睿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大树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周晓静、王海平、鲁庆杰、王静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791民初24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郓城宝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王奇、曹艳芳、管考磊、管素征: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诉你们及郓城县东溪包装有限公司、郓城县大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唐成名、康爱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368、369、3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建林、李海荣:本院受理原告彭燕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孙建林、李海荣偿还原告借款60000元本金、利息24000元,合计人民币84000元,并互负连带责任;2、依法判令被告徐传欣、黄继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侯永杰、李海红、王广军:本院受理原告菏泽市宝元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付陶、付曼、吴昀生:本院受理张陆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内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开发支行诉你及山东德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金利达碳素有限公司、李腾龙、李美香、鲁庆杰、周晓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692号之一、之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菏泽恒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鼎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5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明玉:本院受理原告游芝云、姜燕凤、姜存光、姜存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12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国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11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卢艳珍:本院受理毛燕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内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庞当莲:本院受理原告肖博琦诉刘威及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菏泽开发区君豪自助餐厅、芦鹏、张文涛:本院受理原告菏泽市公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和被告马浩翔、刘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马浩翔就(2017)鲁1791民初29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范杰:本院受理王晓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1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菏泽铂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肖延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8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耿小军申请宣告耿小波死亡一案。于2017年7月3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2017年10月10日依法作出(2017)鲁1083民特3号,宣告耿小波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于波:本院受理的原告孙月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12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王义鑫:本院受理的原告苏旭东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13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山东桃园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周堂诉被告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桃园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滨海新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于新城: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振峰诉被告于峰、于新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滨海新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孙玲玲:本院受理的原告宋飞飞诉你委托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乳滨商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姜慧萍:本院受理原告王玉慧诉被告王春玉、原宗明及第三人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被告王春玉、原宗明提起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二审法院将依法审理。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曹志勤、朱方军、吴耿荣、周菊飞、刘岚青、陶璟 :本院受理原告耿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5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刘卫华、曲海英、刘文勇、蒲汝波、刘文胜:本院受理原告威海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卫华、曲海英、刘文勇、蒲汝波、刘文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28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偿还借款 28 0917.19元、支付自2016年9月21日后的借款利息、律师费15 0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焕发:本院受理原告包秀涛与被告李焕发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28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垫付款100万元、支付自2013年10月25日后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15778元和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陈强、威海拓航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学成诉被告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第三人陈强、威海拓航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行政撤销一案,因你们住址不祥,根据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须知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小三:本院受理原告李萍与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2民初26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原、被告婚生子李新好由原告李萍抚养教育;二、被告自2017年10月起每月支付婚生子李新好抚养费900元,至婚生子李新好能独立生活止。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羊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周丽波:本院受理原告孙立和与你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2民初25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解除原告孙立和与被告周丽波之间的婚姻关系。二、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25元,由被告负担25元。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羊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威海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福建盈辉股份有限公司诉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威海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民初11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宝亚进出口有限公司、石宝艳:本院受理原告李明哲诉被告威海宝亚进出口有限公司、石宝艳、金俊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鲁10民初363号,原告请求判令威海宝亚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20.2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以20.26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其中至2017年8月28日诉讼之日利息106567.6元);威海宝亚进出口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12000元;石宝艳、金俊哲对威海宝亚进出口有限公司的上述两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威海宝亚进出口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地址无法送达,石宝艳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2月2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世范、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鲁10民初319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请求判令夏世范偿还借款本金127661.43元及利息、罚息、律师费用;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对上述债务及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26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书江: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书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3民初41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刘铭、董利娜: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铭、董利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3民初4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于锡福、王云珍、许波: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于锡福、王云珍、许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3民初45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于秀爱、王朋、于性彬、于建成、徐炳全、于永升: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于秀爱、王朋、于性彬、于建成、徐炳全、于永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陶夕建、张利芹、焉华东、焉英明、刘永朋: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陶夕建、张利芹、焉华东、焉英明、刘永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1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张义江、陈达、由法轩、姜青燕、郑秋颖: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义江、陈达、由法轩、姜青燕、郑秋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1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于文忠、侣香美、于开旭、韩赟 、于新民、邵晓飞: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于文忠、侣香美、于开旭、韩赟 、于新民、邵晓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1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任吉运、姜海霞、王喜、任永旭、张忠林、谭远周: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任吉运、姜海霞、王喜、任永旭、张忠林、谭远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宋得敏、高秀华、于江涛、宋忠武、宋英青、李琳: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宋得敏、高秀华、于江涛、宋忠武、宋英青、李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1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于海良、杨明英、于浩、于晓东、于永涛、孙同国: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于海良、杨明英、于浩、于晓东、于永涛、孙同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1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姜明海、孙建丽、孙福荣、刘东伟、姜旭: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姜明海、孙建丽、孙福荣、刘东伟、姜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2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姜彬增、张会英、姜莎莎、姜旭、董玲玲: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姜彬增、张会英、姜莎莎、姜旭、董玲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2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栗国梁:本院受理的隋明文、王涛诉绿美艺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你、常州环美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乳山滨海新区市政管理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3民初2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徐晓:本院受理的王晓境诉你、明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3民初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梁淑芳: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荣安集团有限公司乳山分公司诉被告梁淑芳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林本虎:本院受理的原告申力杰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滨海新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乳山市富阳建筑器材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滨海新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朱海峰:本院受理的原告林淑敏与被告宋琳及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3民初4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秦楠:本院受理原告丁秀强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世莲:本院受理原告孙树忠诉被告威海市国土资源局、第三人李世莲房屋行政登记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行初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撤销原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于2004年11月17日作出的威房权证字第2004035472号房屋所有权证;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孙茂京、宋修芝: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与被告孙茂京、宋修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0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173409元、支付自2015年6月28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借款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3756元和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娄伟:本院受理原告邓忠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授权委托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在本院泊于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威海楚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耿建平:本院受理原告公衍杰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复印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中心一楼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清华、张燕:本院受理原告刘绍明诉被告李清华、张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桥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苗壮:本院立案执行的许建福与你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威海华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威华地[2017]房字第30113号估价报告及本院(2017)鲁1092执199号执行裁定书。你名下威海市苘山镇永乐路26-1号3单元605室房产经评估市场价值为17.3万元,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报告送达10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磊:本院受理原告吕亮诉被告杨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桥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曦:本院受理原告威海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92民初8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梁魏魏、于建浩、姜晓涛、陈浩杰、汤天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3民初8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二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杨济平、威海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城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3民初14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二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包松杰、威海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城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3民初14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二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赵富鑫、威海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城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3民初14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二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李遵艳:本院受理原告刘庆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3民初24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二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周俊虎:本院审理杨军涛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刘健:本院受理原告崔晓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3民初19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张殿鑫:本院受理原告姜小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3民初9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李赐强、林海英、李赐波、李赐明、丰清山:本院受理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及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王洪光:本院受理原告王树安诉你、山东宏济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王树安于法定期间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及上诉案件须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威海龙海重工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单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南海新区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威海茂财渔业有限公司、宋业财、胡少华: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文城建设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3民初3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侯登辉:本院受理张春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3民初26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山东永顺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荣芳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3民初18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丛文江:本院依法受理威海市德丰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2013)文经商初字第277、27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威海市德丰担保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以(2015)威文执字第357、358号予以立案,本院依法委托威海圣达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威海市文登区迎宾大道甲61-1号门市房、威海市文登区珠海路12号1单元401室住宅进行评估,评估价分别为人民币21.9万元、41.2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圣达房估[2017]字第4062号《财产价值评估报告》、(2015)威文执字第357-1、358-1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本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将依法对上列财产进行司法拍卖。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宋建平、王利军:本院依法受理杨春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本院(2013)文宋商初字第13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杨春燕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以(2014)威文执字第922号予以立案,本院依法委托威海圣达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宋建平所有的位于威海市文登区灵水西街3号1单元02阁楼进行评估,评估价为人民币9.5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圣达房估[2017]字第4044号《财产价值评估报告》、(2014)威文执字第922-2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本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将依法对上列财产进行司法拍卖。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王永忠、于秀娟:申请执行人牛元鹏与被执行人王永忠、于秀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已作出的(2015)威文经民一初字第37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王永忠、于秀娟至今未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送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专业评估机构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楼204室(技术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第一个星期四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判楼204室(技术室)组织当事人选择专业评估机构,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同时,告知你们在选定机构之日后七日内来本院确定现场勘验事宜,如有异议在之后七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于选择机构次日起第20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威海市文登区龙山街道办事处三里河路35-7号606室对被执行人于秀娟所有的位于威海市文登区龙山街道办事处三里河路35-7号606室进行现场勘验,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当事人经通知不到场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不影响勘验工作的进行。此标的物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公告期内到本院主张权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姜建设:本院受理原告王楠诉被告姜建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28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毕瑛波:本院已受理王仁海诉你与王志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392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岛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上海卡安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现予公告。该票据记载:出票日期为2017年5月5日,到期日为2017年11月4日,出票人为荣成市石岛金海投资有限公司,收款人为荣成市程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为壹拾万元整,汇票号码为3050005324529736。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飞:本院受理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山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执271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及(2017)鲁1082执271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为送达。同时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选择评估机构时间定于本公告期满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时,地点位于荣成市人民法院技术室。另定于本公告期满第二十个工作日到本院执行一庭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科伟:本院受理原告刘艳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7日上午9时在本院滕家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陈红艳:本院受理原告威海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赵立广: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刘汉同与被申请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赵立广、李鲁威,被告金乡宏大医院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28刑再1号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金乡县人民法院

    金乡县华隆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祥伍与被告金乡县华隆商贸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7)鲁0828民初1335号民事判决。山东金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金乡县人民法院

    赵磊、曾庆文、孙国庆、马飞: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李振皓与王留成以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已裁定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民申231号民事裁定书(正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曲凡永:本院受理原告杜胜章诉你方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刘德光、刘翠英: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新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20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王伟:本院受理原告路通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5民初10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栾世光:本院受理原告陈双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5民初16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梁永斌、吴莉莉:本院受理原告李颜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玲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杨永波:本院受理原告崔韶鹏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定于答辩期满的次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招城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付斌、孙洪玲:本院受理原告战利庆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招远市人民法院

    李凯、田洪然:本院受理原告张波诉你们返还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玲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朝辉、隋广胜、杨鹏:本院受理吕吉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招城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朝辉:本院受理吕吉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招城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温亨峰:本院受理原告栾升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玲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胡珂源、胡伯韬: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2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胡珂源、胡伯韬: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2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杨军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山东晶磊森鑫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波: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华泰电器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林月江、王雪玲: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6民初6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栖霞市明源纸箱厂、刘文广:本院执行的马新宁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6执1149号之三执行裁定书(拍卖刘文广名下位于栖霞市白洋河工业园(臧家庄镇西栾家村)的栖房权证栖城房字第00053993号的房产及栖国用(2012)第281838号的土地使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将定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对刘文广名下的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选择权利。评估机构选定后,本院将定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的第6日上午10时对刘文广名下的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不影响本次勘验的进行。

    栖霞市人民法院

    潍坊祥基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坤森诉被告董俊杰、被告潍坊祥基置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民初63号民事判决书,并公告送达张坤森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鲁洪梅、毛延军:本院受理山东栖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栖霞市人民法院

    梁凤伟:本院受理你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栖霞市人民法院

    林雪梅、杨海涛:本院再审原审原告申永红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6民再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衣起龙、丁玉香:本院审理原告山东栖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6民初13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栖霞市国御果蔬有限公司、曹双全、邹明轩: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及烟台栖霞口美口食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6民初20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烟台光阳百货有限公司、蓬莱市百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孙圣华、刘金红: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6民初20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栖霞德芳果蔬保鲜有限公司、牟从谦、王绍娜: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及栖霞市祥瑞工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6民初20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栖霞天利果蔬保鲜有限公司、烟台恒泰果蔬有限公司、徐学志: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6民初20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包立国:本院受理原告姜永卿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海开民初字第14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阳市人民法院

    鞠兆英:本院受理原告李培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海开民初字第1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阳市人民法院

    王永新:本院受理原告徐宗利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海开民初字第24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阳市人民法院

    刘维艳:本院受理原告臧玲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海开民初字第24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阳市人民法院

    李忠生名下的位于烟台市芝罘区迎新里35-11号芝证字第C6859号项下建筑面积171.03平方米的房产(用途为住宅),经三次拍卖均未成交。本院将依法变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变卖财产状况及变卖价格:房屋所有权证芝证字第C6859号项下建筑面积171.03平方米的房产,变卖价格1587136元。二、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三、应买方式:应买人应持身份证明原件和银行汇款凭证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载明:愿意以(2016)鲁06执158号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价格和方式购买变卖财产;四、支付价款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价款汇入本院开户银行帐户内(以到帐先后时间为准)。五、户名: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500045115512011,开户行:恒丰银行芝罘支行,联系人:林文江,联系电话:0535-6676032,本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志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王红蕾邢送强鲁燕卫广军:申请人于建文与被执行人王红蕾、邢送强、鲁燕、卫广军、烟台市福山区志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履行下列义务:1、向于建文支付欠款本金及判决利息。2、向于建文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逾期不履行法定义务,本院将对上述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毕建勋:本院受理烟台火焰山锅炉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6民初24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柳向青:本院受理徐晓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6民初15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张朋利:本院受理张有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6民初1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杨学凯:本院一审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6民初3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永和重工(蓬莱)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蓬莱市林茂木材有限公司诉你方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0684民初1612号民事判决书、(2017)鲁0684执保21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方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朱永磊、葛诗秋:本院受理原告张树乐诉你及孙启果、马小丽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原告的起诉要点:给付为 其垫付的工资、应 付款等611383.43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北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刘桂霞:本院受理原告李淑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15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王福海、于鑫:本院受理原告陶维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22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徐良声、李英:本院受理原告陶维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23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初红波、烟台市颐和海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蓬莱市鑫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蓬莱市昌龙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初乃晓、宋丽丽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23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初红波、荆玲、烟台市颐和海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蓬莱市鑫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蓬莱市昌龙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初乃晓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23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烟台金豪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蓬莱汇洋食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4民初24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邱树美、刘伟年、陈建、官明美、郭怀宾、许东梅: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91民初5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常城、常修田:本院受理原告杨成兰诉你二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3民初40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山东汉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乔娥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0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潍城区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 华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范子秋、王美 萍:本院执行的 (2017)鲁 0702执963号 潍坊宝成离合器科技 股份 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 书,本公告自发出 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青岛双宇胶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展新新材料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4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钱隆青、钱隆生、钱桂霞、钱桂荣、钱桂芳、钱桂芬: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潍城区南关街道颜家社区居委会(组织机构代码:K2341230-2)诉你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望留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洪恩、马守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鲁东果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纵横无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阿德尔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于河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翟兆荣:本院受理原告徐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上投纺织进出口有限公司、潍坊百利达经贸有限公司、潍坊诺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潍坊万华混凝土有限公司、潍坊瑞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青云房地产有限公司、王飞、薛晓春、赵吉斌、谭福东、王瑾: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民初7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淮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潍坊万达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2民初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金丽、闫雪、闫海涛、刘树强、董志学、刘桂军、何峰: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昌城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金润建设有限公司诸城分公司,山东金润建设有限公司,邓如俊,诸城市恒顺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韩洪杰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市科宇机械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穆可余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2执2739号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责令你履行(2016)鲁0782民初474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张清吉、刘春英、张生友、刘召华、李洪太、林玉花: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乐义、张英、王洪军、高崇辉、赵启亮、王桂贤、高文平、范作红、王乐旗、史瑞红、徐培青、周丽、诸城市乐义工贸有限公司: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刘亮: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17)鲁0782民初495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綦显兵:本院受理原告张新轮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289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薛枫、王利华、山东华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闫春高:本院受理原告李洪英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440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郑兆华:本院受理韩见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1民初271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于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山东中铁地产有限公司、王安毅、袁志红、王安理、刘翠红、李保国、姬长香、泰安市盛祥金属物资有限公司、张永刚: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升刚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山东中铁地产有限公司、王安毅、袁志红、王安理、刘翠红、李保国、姬长香、泰安市盛祥金属物资有限公司、张永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1552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送达之日起即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你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赵宪瑞、武目兴: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赵美英与被上诉人吕爱凤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们作为原审被告,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5民终236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振玉、张永涛:本院受理上诉人裴红利上诉齐卫民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5民终236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金宽:本院受理上诉人候福桂上诉蒋振春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你为原审被告。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5民终18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传来:本院受理上诉人张方昌上诉王振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为原审被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5民终180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傅成立:本院受理原告崔延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袁洋洋:本院受理原告刘焕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博兴县金波利彩钢有限公司、王照平、王世镇、周玉芹、山东圣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李增刚、王永奎、山东省博兴县万达能源有限公司、王世舜、侯俊英、张雪玉、王浩男、王乙雯: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省博兴县万达能源有限公司、王震(已故。王震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王世舜、侯俊英、张雪玉、王浩男、王乙雯)、张雪玉与被上诉人滨州市财昌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山东省博兴县金波利彩钢有限公司、王照平、王世镇、周玉芹、山东圣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李增刚、王永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上诉状(参加诉讼通知书和上诉状仅送达给王震继承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敬洪:本院受理的(2015)滨民二初字第455号原告马世恩诉被告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滨州分公司、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滨州市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敬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赵敬洪:本院受理的(2015)滨民二初字第456号原告刘为帅诉被告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滨州分公司、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滨州市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敬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颜军、曾宋兵:本院受理的(2016)鲁1602民初5017号原告张海峰诉被告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曾宋兵、吴有勇、颜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精英(曾用名:张京英):本院受理原告张敦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2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丁希建:本院受理原告吴秀荣、王国东、王翠华、王翠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91民初2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经福:本院受理的原告刘俊红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1民初20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梁冬英、李继光:本院受理原告张红、孟丽丽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25民初6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陈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李卫和:本院受理原告韩殿堂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赵满堂:本院受理原告范红霞、郭保才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 民初15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红芬:本院受理原告张金朋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7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殷延新:本院受理原告韩殿堂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1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孙凤征:本院受理原告孙汉强诉你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先坤、黄磊、郭本海、张复冬、戚景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2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马淑英:本院受理原告赵波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建:本院受理原告商景卫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化宝: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三星灯饰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化宝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25民初38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原告济南三星灯饰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

    齐河县人民法院

    丁士芳、常桂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丁士芳、常桂莲、山东齐齐发大市场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胡殿坤:本院受理原告王光健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洪升:本院受理原告刘人强诉被告李洪升、陵县杭陵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陵城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27民初23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红晨:本院受理原告朱保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第三日的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