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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1月27日法院公告查询053182918609

时间:2017-10-27 20:41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2017年10月27日 刘宁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2017年10月27日

    刘宁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周修芹、韩建帮:本院受理原告方振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19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明全:本院受理王守伟与王明全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22民初17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长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日照御青茶叶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夏茶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日照御青文山茶博园有限公司、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日照富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国强、袁艳、王帅、马玉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北京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范开宾、张传梅:本院受理原告卢文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日照市港辰机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日照百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分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3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港桥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日照市东泰门窗工业有限公司、王文昌、宋晓波、陈义允、隋丹松、王文美:本院受理原告日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日照宏茂五金商贸有限公司、日照华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铁军、王立香、李宗会、苏同芳:本院受理原告日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林琼玉、杨义孝、日照祥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日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江苏欧普盛塑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诉你保证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6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江苏欧普盛塑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诉你保证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6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守美、黄振刚:本院受理卢振山、李宗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12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安岚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张博文:本院受理李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103民初1326号民事判决书及(2016)鲁1103民初1326号之三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安岚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袁玉波: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文业、李祥业、袁玉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14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王安余:本院受理原告宋礼昌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2民初34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刘娟:本院受理崔永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17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中楼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吕翠娟、王桂春: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共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孔德龙、吕翠娟、王桂春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程记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国信资产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臼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朱兆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2民初26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张永华:本院受理原告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加正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与顾世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巨峰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张永华:本院受理原告王明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巨峰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陈刚:本院受理魏茂伟与陈刚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8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安岚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日照跃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郑国凡、江志英:上诉人日照市岚山中环木业有限公司就(2017)鲁1103民初28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孔祥杰:本院受理原告秦婷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墩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万通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日照亚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胡兆文、林文瑞:本院受理原告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2民初17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张传稳: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訾丽丽与被执行人张传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本院作出的(2004)东民二初字第1336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五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丁庆、张言言、临沂市天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申请执行你方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本院已立案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技术室委托临沂贵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丁庆所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锦绣蓝山10号楼1-1001室的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76万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临贵房估字第L077号司法鉴定估价报告和(2016)鲁1302执4411号拍卖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该财产以清偿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玲芳、王新昌、战红丽: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河东区东昊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查封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雀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诉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洪连涛、袁中任、许桂霞、洪亮、临沂宏瑞富桥担保有限公司、济宁益恒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河东区东昊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查封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雀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薄纯杰、薄纯荣、刘超霞、薄其利:本院受理原告薄纯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孙久旭、冯桂坡:原告赵明诉你们、刘新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7年5月4日立案。因用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特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被告冯桂坡、刘新华的身份信息更正申请、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送达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平阴县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2017年10月9日在1版、4版中缝刊登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2016)鲁0811民初8908号公告有笔误,“王凤庆”应更正为“任爱清”,案号“8908”应更正为“8882”。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

    周京法律师证,执业证号:13703198710266037,序号:10008152,不慎遗失,特此声明挂失。

    山东鲁信律师事务所,姓名:姜勇,律师执业证号13706199810885913,执业证流水号10460002不慎丢失,现声明挂失。

    安丘市天舜食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植物检疫证书2份,证书编号:217000002205333、217000002773597,特此声明作废。

    山东金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金才所持律师证不慎丢失,执业证号:13702200010198943,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号:379870088773,声明挂失作废。

    苏涛(闫冰):本院受理原告丁玉峰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31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忠海:本院受理原告刘红梅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31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朝洪农资有限公司、枣庄惠源农资有限公司、张秀云、闫玉峰、刘朝洪,枣庄市元化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市金阳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虎:本院受理原告焦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2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玉文:本院受理王开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8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山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李强: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卞莉芳、郝成法诉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张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商孟刚:原告李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523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3民初5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柏建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李华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自2017年7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二、被告商孟刚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柏建震追偿;三、驳回原告李华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张真:本院受理原告刘伟道诉你、赵兴峰追偿权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101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2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朱建豪:本院受理原告李翠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108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1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郑晓赟:本院受理原告类衍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106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三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2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金浩物资有限公司、周长青: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艾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102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三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2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商孟刚:原告周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52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3民初5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商孟刚、孙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周伟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6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二、驳回原告周伟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商孟刚:原告薛文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525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3民初5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商孟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薛文明借款本金100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17年5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张传勇:原告田淑玲与被告张传勇离婚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46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3民初4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田淑玲与被告张传勇离婚;二、婚生女张宵瑄(2008年2月21日出生)由原告田淑玲抚养,被告张传勇自本判决生效当月起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5%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每六个月支付一次。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7年10月9日刊登在山东法制报中送达的(2017)鲁1203民初468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作废。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刘永辉:本院受理栾尚根诉刘永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2017)鲁1203民初7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3执314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裁定书、终本裁定书)、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相关法律文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瓦房店鑫鹏轴承(莱芜)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钢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105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1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晋炉铁业有限公司:本案立案执行的薛立平依据本院作出的(2004)莱中民初字第79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你公司买卖合同、借款纠纷一案,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申请人莱芜市新大地资产清算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作出(2005)莱中执字第5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申请人莱芜市新大地资产清算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方朝旺、明晶、陈鹏、周绪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宝军、宋英斌:本院受理原告郭学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韩秀锐: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立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2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南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梁文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1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书华:本院受理原告王盈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于景谊:本院受理原告刘昭晖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志东:本院受理原告倪英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7民初9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苏留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新伟、刘会忠、王曰芳、张洪水、王金英、霍瑞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张新伟、刘会忠、王曰芳、张洪水、王金英、霍瑞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赵德余:本院受理原告岳敏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7民初4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苏留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方宾:本院受理原告付焕芹与被告李方宾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14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五莲六和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五莲县建材供应公司诉你公司及张念光、于平平、安茂伟、于同莲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121民初2476号案件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五莲县人民法院

    李明香:本院受理原告李瑞登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刘官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刘朋:本院受理原告刘洪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3 民初 228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温小勇:本院受理原告刘丽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3 民初 265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孙秀英、孟宪娣、东营德聚源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曹海龙、孟宪娣、东营白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5 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友超、刘延清、东营市辰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2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杜舰:本院受理原告张海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你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共计75000 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 时、第 10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珊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91 民初 130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恒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光德:本院受理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恒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光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 民初 246 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 点 4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航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杨建设、徐志民、池明泉:本院受理上诉人东营瑞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东营市金航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杨建设、徐志民、池明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1217 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 日上午 8 时 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志远、孙胜波、昌乐和昇 燃气有限公司、李向军、东营市安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孙兵杰、山东齐天石油技术有限公司、李春晓、戴立波、东营市泰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孔庆红、张利、东营通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汝新、东营市玺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曹美英: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被上诉人宁志远;原审第三人孙胜波、昌乐和昇 燃气有限公司、李向军、东营市安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孙兵杰、山东齐天石油技术有限公司、李春晓、戴立波、东营市泰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孔庆红、张利、东营通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汝新、东营市玺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曹美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1223 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 日上午10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华宾、孙爱美、李学利、田昭井:本院受理上诉人张亮兴;被上诉人刘华宾、孙爱美、李学利、田昭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民终 1224 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4 日下午14时 1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仲胜:本院受理上诉人李长芳与被上诉人薄纯海、原审被告杨仲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841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孟凡才、崔清花、孟真真:本院受理的原告东营经济开发区东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孟凡才、崔清花、孟真真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 民初 1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志远、孙胜波、昌乐和昇 燃气有限公司、李向军、东营市安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孙兵杰、山东齐天石油技术有限责任有限公司、李春晓、戴立波、东营市泰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孔庆红、张利、东营通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汝新、东营玺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曹美英:本院受理上诉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被上诉人宁志远;原审第三人孙胜波、昌乐和昇 燃气有限公司、李向军、东营市安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孙兵杰、山东齐天石油技术有限责任有限公司、李春晓、戴立波、东营市泰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孔庆红、张利、东营通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汝新、东营玺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曹美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 民终 1142 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4 日下午 16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蓝天工贸有限公司、徐广玉、赵书杰:本院受理上诉人卜一凡;被上诉人东营蓝天工贸有限公司、徐广玉、赵书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1252 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4 日上午 08 时 4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凯、陈欣欣:本院受理上诉人田光临与被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原审被告于凯、陈欣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 民终 712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新峰、冯合峰:本院受理上诉人孔合峰、韩海峰、张新海 ;被上诉人赵新峰、冯合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1259 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 日上午 8 时 4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行与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行于 2017年 3 月1 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你单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你单位抵押的土地进行了委托评估,评估报告已做出,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15 日以内到本院领取《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报告》,如 15日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占河、刘学梅、牛淑霞、姜卫杰: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东营信德利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马占河、刘学梅、牛淑霞、姜卫杰(2016)鲁 0502 民初 1295号、(2016)鲁 0502 民初 1293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02执 431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房地产估价报告、(2017)鲁 0502执 346号之一执行裁定、房地产估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守纪、王剑、丰丕勇:本院受理原告刘维义诉被告张守纪、王剑、丰丕勇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 日、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1 日上午 9 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杨勇、张金虎、王凯之:本院受理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与你们之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鲁 05 民终657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65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穆守宪:本院受理原告东营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营市圣澳建业有限公司、穆洪顺、穆守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 15 日、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2 日上午9时 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王永虎、胥国秀:本院受理原告陶从辉诉被告王永虎、胥国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 15日、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 9时 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孙国华、蒋永敬:本院受理贾玉红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23 民初1940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赵方进、秦娟、赵金营、刘全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523 民初 272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潍坊汇力达钢管制品有限公司、潍坊汇力达工贸有限公司、青岛宏丰集团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山东巨力管业有限公司、潍坊市东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潍坊金科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含羞草卫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庆刚、张燕、李现新、闫存波、尹京栋、徐玉强、冯希波、陈雯: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3 民初170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汇力达工贸有限公司、潍坊汇力达钢管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宏丰集团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山东巨力管业有限公司、李现新、杨中风、刘俊丽、李庆刚、张燕、闫存波: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 民初 170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闫大森、王宁、康华、张书礼、李凤香、赵涵: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闫大森、王宁、康华、张书礼、李凤香、赵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2017)鲁 0781 民初 4494、4502、4503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时 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董昌文、郇乐乐:本院受理原告张明伟诉被告董昌文、郇乐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10时 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周桂峰:本院受理原告张韩峰诉被告周桂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10时 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郝兆新、孙爱红:本院受理原告潘广寻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81 民初 302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夏龙祥:本院受理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86 民初 2386 号、2387 号二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 日和30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 30分(节假日顺延)在昌邑市人民法院柳疃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昌邑市人民法院

    徐连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诉你以及张福亮、徐连海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6民初1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柳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张鸿源:申请执行人王伟与被执行人张鸿源、曹锦鹏、沈洪田、孙爱英(2014)寒民三初字第627 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03执恢 299 号拍卖成交公告及(2017)鲁 0703 执恢 299 号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本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被执行人张鸿源名下的位于潍坊市寒亭区帝都街 36 号祥和花园6 号楼 1-1001 室(证号:潍房权证寒亭字第 00124257 号)依法进行了公开拍卖,拍卖价为 377840 元由竞买人刘晓春( 身份证号码:37070319820420031X)以第一次拍卖价竞得,现将该房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刘晓春所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刘洪梅、徐江、潍坊天誉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三嘉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03 民初78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立成、付秋双、潍坊鑫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三嘉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03 民初 78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翟法璋、潍坊天誉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三嘉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赵霞: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03 民初 78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姜新春、刘建华、姜帅、邱晓菲、姜恩光、姜会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姜新春、刘建华、姜帅、邱晓菲、王三君、姜春杰、姜恩光、姜会云、徐伟鹏、钟文彩、姜言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86 民初178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7 年7月14 日立案受理的申请人昌邑市解放路上海电器照明经销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 31300052/29419996、票面金额 30000 元的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二0 一七年十月十三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昌邑市解放路上海电器照明经销处持有的号码31300052/29419996、票面金额30000 元的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昌邑市解放路上海电器照明经销处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昌邑市人民法院

    宋成辉、陈文龙、刘代旭:原告朱金才与被告宋成辉、陈文龙、刘代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85 民初 22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代金娥、冯玉文:原告杜成华与被告代金娥、冯玉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85 民初 36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王海波、谭向辉:本院受理时希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 民申字第 172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文: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利达安富业消防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分公司诉被告郑国红、李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郑国红上诉,现向你公告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判决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10 日内。并在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艺蒙:本院受理原告曹春莉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02 民初 2547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限被告王艺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偿付原告曹春莉4000 元。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余浩:本院受理原告迟志邦诉被告余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20000 元及利息1880.14 元(自 2015年 7 月 25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 2017 年 6月 30 日,继续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陈天宝:本院受理原告于新刚诉被告陈天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多次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602 民初 281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限被告陈天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还原告于新刚借款 1000000元,并自 2015 年5 月13 日起至被告陈天宝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 24% 向原告于新刚偿付滞纳金;如被告陈天宝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3800 元,由被告陈天宝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曲汇:本院受理原告姜丽英诉被告曲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多次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602 民初 138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限被告曲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偿还原告姜丽英借款 15000 元;如被告曲汇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5 元,由被告曲汇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济南市天桥区神鹰摩托车经营部 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济南市天桥区神鹰摩托车经营部。二、公示催告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出票银行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高新支行,票号为 4020005220362468 ,票面金额为 200000元,出票人为济南三发置业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山东厚发经贸有限公司,出票日期为 2017年9 月30 日,到期日为 2018 年 3月 30 日。三、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段超庆、范伟利:本院受理原告张国南诉被告段超庆、范伟利、山东富而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海汇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管延英:本院受理原告王建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83 民初 441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李明明:本院受理原告王朋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83 民初170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古月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 (申请执行人)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肥城市分公司诉你与被告 (案外人)常青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83民初 32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冯静:本院受理杨海青与你民间借贷纠纷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83 民初 101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石横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冯静:本院受理杨海青与你民间借贷纠纷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83 民初 101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石横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李学义:本院受理原告李秀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菜园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刘爱新、武巧花:本院受理原告鄄城县民兴种植专业合作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楼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鄄城县人民法院

    侯培勇:本院受理鄄城县古泉街道办事处罗庄村罗庄西队村民小组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1726 民初 3716 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鄄城县人民法院

    鄄城县众义发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鄄城县支行与被告鄄城县东翔羽绒服饰有限公司、中利人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鄄城县众义发制品有限公司、董如贤、孙振、刘传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726 民初 156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鄄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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